作者jackjenny (痛苦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背信 交給檢察官處理 非告訴乃論好嗎?
時間Wed Dec 15 21:42:43 2021
幫有代PO
請問甲公司有A股東兼員工+B股東不參與營運
B發現A有私設公司並對甲公司有掏空、背信、侵占、營業秘密(洩漏個資)等
因為B準備的資料過多,例如 A在甲公司任內涉嫌對甲公司背信有10例
Q1.那是否B要把這10例都給律師處理,也就是律師對這10例背信都寫在狀紙?
優點: 好像比起Q2. Q1沒什優點
缺點: a.證據到哪查到哪 A只查到10例 有沒有其他更多 則不知道
b.累死律師 才公司背信卻要整理10個案例
Q2.由於背信是非個訴乃論,是不是只要律師能舉證1例背信給檢察官,只要檢察官確認有
必要就會由偵查機關主動發起追查
優點:公權力的介入,可以看到更多的內帳 可能查到涉嫌背信案例超過10則
缺點:沒想過有什缺點
先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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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CCWck: 直接在地檢署提出告訴,不一定要找律師。如果要自訴才一定 12/15 22:32
2F:→ CCWck: 要找律師 12/15 22:32
3F:→ jackjenny: 請問自訴=告訴乃論 的意思嗎? 12/15 22:38
4F:推 samallan: 樓上,不是;自訴是當事人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 12/16 01:35
5F:→ KHlawtel: 律師有收費,累是沒啥差 12/16 14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