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wuweiwei0104 (葳葳)
看板LAW
標題請問三審送出的訴狀能拿回蓋「收狀章」的複本
時間Tue Dec 7 15:51:43 2021
朋友在台中,
三審最高法院好像是在台北,
所以訴狀要用寄的
是不是就只會有郵寄的證明,
而沒辦法拿「蓋收狀章的複本」留存了?
請問這樣要如何檢查有沒有印錯或漏釘呢?
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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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KKyosuke: 檢查有沒有印錯或漏釘跟有收狀章的複本有啥關係 12/07 16:14
2F:→ jim23027: 第一、寄書狀前自己就要確認好「正本」內容、證物有沒 12/07 16:14
3F:→ jim23027: 有缺漏,而不是依靠副本來確認;第二、有疑問的話,最 12/07 16:14
4F:→ jim23027: 高法院可以聲請閱卷,建議你有這個疑問,去閱個卷比較保 12/07 16:14
5F:→ jim23027: 險,第三、通常郵寄書狀我們都會用雙掛號(附回執),以 12/07 16:14
6F:→ jim23027: 確認書狀確實有送到法院。 12/07 16:14
7F:→ KKyosuke: 法院不收還是可以在寄出去之前掃描一份自己做存底啊 12/07 16:16
8F:→ KKyosuke: 收狀章是拿來確認書狀進法院的時間 不是拿來檢查的... 12/07 16:17
9F:推 JustSad: 原來還有這樣刷副本的… 12/07 17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