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Matsuzaka18 (Matsuzaka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請教遺產處理
時間Fri Dec 3 22:29:46 2021
長輩生前有口頭分配好不動產(土地)
現在長輩往生後,女兒要求均分
想請教
1.現金部分在病危前已先提領出
當初女兒也同意先放在兒子那
現在如果上法院,也是歸類在遺產嗎
2.目前不動產已是共同共有
在女兒堅持要不動產下
將來如果遺產分割,一定會強制分割嗎
怎麼分配同一塊土地誰的占地在哪,如何協調?
3.現在的情況下,請律師有辦法改變現狀嗎
人心叵測,以前的情同手足,在長輩離開後瞬間也跟著變了
長輩生前都兒子的責任,女兒嫁出
當有利益時怎麼不想想妳的責任又在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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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推 JustSad: 先爬文吧~印像中這兩年有類似的案例可以先參考。 12/03 22:41
2F:→ iscu: 扶養與否不影響遺產分配,要就怪長輩不做生前財產分配 12/03 22:43
3F:→ iscu: 又或者怪晚輩無法讓長輩放心把財產提前分配 12/03 22:43
4F:→ JustSad: 如果是在辦理死亡完稅證明前處理,可以沒有應繼分的問題 12/03 22:43
5F:推 yami2009: 依遺贈稅法規定,過世者生前兩年若有贈與親屬財產,其 12/03 22:44
6F:→ yami2009: 贈與財產必須併入遺產課稅。 12/03 22:44
領出後先寄放在兒子帳戶
這樣算贈與嗎
目前不在長輩帳戶
女兒是不是就不能繼承
7F:→ JustSad: 有些細結不便在版上討論~按照法規是不行,但大家都這樣 12/03 22:44
8F:→ yami2009: 病危前=兩年內,國稅局那邊是要算入遺產總額計算的。 12/03 22:45
9F:→ JustSad: 如果生前都是兒子扶養支出,可以舉証向女兒請求分攤費用 12/03 22:46
10F:→ yami2009: 現金提領部分你們是只有口頭協商?還是有書面簽名? 12/03 22:46
11F:→ yami2009: 誰去提領現金的? 12/03 22:46
12F:→ JustSad: 不知道要不要請律師,先諮詢民意代表的法律諮詢再決定。 12/03 22:48
13F:→ yami2009: 公同共有是無法處理下不得不的狀況,不然就變價分割吧 12/03 22:48
14F:→ JustSad: 如果沒機會討回來,你有沒有委任律師也不能改變~白花錢 12/03 22:48
15F:推 yami2009: 各縣市都有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,你可以先去諮詢請教 12/03 22:53
16F:推 Nipperdey: 建議付費諮詢遺產律師 12/03 22:58
17F:推 maniaque: 說真的啦,就算父母子女之間,也是彼此彼此 12/04 08:30
18F:→ maniaque: 沒看過生前分配好後,子女拿走後,棄老父/老母於不顧 12/04 08:31
19F:→ maniaque: 甚至直接載到兄弟姊妹門口家直接放著 12/04 08:31
20F:→ maniaque: 又或者是因為不開門接,直接放在公園,就走人的? 12/04 08:32
22F:推 ayaka16: 常見糾紛,請找律師諮詢 12/04 10:43
再請教土地辦理共同共有
爬文說繼承中一人或數人除經全體繼承人同意外
那是需要兒子同意且需要兒子的證件嗎?
因為當初是女兒自己去辦的
※ 編輯: Matsuzaka18 (1.168.34.133 臺灣), 12/04/2021 21:48:51
23F:推 taoist9999: 遺囑是法定要式行為,光口頭談分配並非遺囑。 12/04 22:06
24F:推 q135q135: 關於樓上某J及某m的推文 建議一律略過 以免被誤導 12/05 17:55
25F:→ maniaque: 關於樓上像鸚鵡般重複的無意義沒營養推文,也可以忽略 12/05 20:17
26F:推 q135q135: 有無意義 是否營養 就由板友公評 只希望板友不要被愛 12/05 20:44
27F:→ q135q135: 不懂裝懂的某J和某m的錯誤回答誤導 就不枉我推文提醒了 12/05 20:44
28F:→ q135q135: 對了 請教樓上愛不懂裝懂的某m 假扣押和比例原則的關 12/05 20:46
29F:→ q135q135: 係為何 可否說明一下 為大家解惑 12/05 20:47
30F:→ maniaque: 不知道那兩位只會酸別人的,像鸚鵡一樣重複一樣的推文 12/06 19:37
31F:→ maniaque: 有什麼資格去要求別人??? 12/06 19:37
32F:推 JustSad: 如果你是用手機app封鎖他們就可以啊 12/06 19:52
34F:推 q135q135: 若要避免被誤導 我建議所有的板友封鎖某J和某m 會把假 12/06 21:27
35F:→ q135q135: 扣押和比例原則扯在一起 就可看出某m的法學程度如何了 12/06 21:27
37F:→ iscu: 你用的app太弱 眼不見為淨 12/08 18:30
謝謝大家的回覆
我還是找時間問問律師
※ 編輯: Matsuzaka18 (1.168.23.126 臺灣), 12/08/2021 22:10:31
38F:→ jasonmoon: 問題1 屬遺產要申報,問題2 可協議分割或裁判分割 12/11 22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