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putswei (putswei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照片被亂用 亂下註解
時間Mon Nov 22 14:45:47 2021
同事跟他前妻目前在爭取監護權,其前妻所提供的一些證明裡面有我的照片
裡面內如描述
前妻之朋友同事、家人可以互相合作、可以一起協助照顧小孩。
並且也在我的照片上方寫著 小孩與前妻同事
而那張照片是當時小孩出生,我去看小孩、抱著小孩被拍下來,也沒說過要協助照顧小孩
,另外我更不是前妻的同事…
無故被變成證明心裡總是怪怪的,這種情況下照片是否能用肖像權?亂下註解這部分有法
可治嗎?
先謝謝各位解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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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推 cwc5566: 你到時候可以出庭,等到前妻提出證據時 11/22 15:13
2F:→ cwc5566: 大喝一聲"異議あり",保證她嚇到腿軟 11/22 15:13
3F:→ maniaque: 你可以當男方證人,出庭作證,指責女方做假證據..... 11/22 15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