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zzz618029 (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樓上漏水說要處理三個月?
時間Mon Nov 1 13:48:03 2021
一、事情過程
今年住家整戶裝修,裝修期間遇到樓上漏水造成我們有壁癌的狀況,期間請里長跟裝修師
傅協助聯繫屋主,但屋主態度不友善且覺得他要賣掉了也沒差,所以拖了三個禮拜左右。
之後聯繫到樓上的原始登記人並告知目前屋主不修繕的情況,隔日屋主早上才跟我們聯繫
,說沒有收到任何我們找他們討論修繕的資訊,但我們傍晚已經寄出存證信函。
屋主聯繫我們當天即約那週進行檢測,然當天檢測單位要求雙方簽署工作日誌,即甲方為
樓上、乙方是樓下,我們已經簽名但樓上不配合簽名。
二、檢測過後對方回覆存證信函提及
1.認為我們傳訊息告知原始登記人是不實指控,要保留
法律追訴
2.樓上認為我們全戶裝修三個月,所以他們也要三個月以上的時間修繕
三、問題
1.是否可以構成不實指控?
(我們請很多人協助聯繫 ,也親自打電話但都沒有得到回覆)
2.提出修繕期間也要三個月以上是否合理?(存證信函內容只提及管線修繕而已,但樓上
電話中說他們要全室裝修,所以施工期要更長)
再麻煩大家了 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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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推 JustSad: 看不懂你的二在幹嘛? 11/01 13:52
2F:→ JustSad: 1否 2你要怎麼證明?11/01 13:53
※ 編輯: zzz618029 (101.10.46.159 臺灣), 11/01/2021 14:40:49
3F:推 JustSad: 二1現在你對我我對你都保留法律追訴權~脫褲子放屁的屁話 11/01 18:37
4F:→ JustSad: 二2你要怎麼證明他們 「不必3個月」或「故意拖延」? 11/01 18:38
5F:→ JustSad: 就算能證明對方故意拖延完工,你要告他們什麼?擺爛罪? 11/01 18:40
6F:→ JustSad: 你不甘心可以在這3個月列舉出你的實質損失要求損害賠償。 11/01 18:40
7F:→ JustSad: 實際上除非你有昂貴壁畫適時造成無法修復的損害~ 11/01 18:43
8F:→ JustSad: 糾結在這只是雙方交惡浪費時間,為自己埋下伏筆。 11/01 18:43
9F:→ JustSad: 不管你會不會弄他,我若是他,有機會一定想辦法弄死你。 11/01 18:44
10F:→ JustSad: 窮寇莫追,見好就收。 11/01 18:45
11F:→ JustSad: 如果你不甘心想弄他,慢慢收集證據不必急於此時~ 11/01 18:46
12F:→ JustSad: 修繕時間越長,你們頂多是照噪音跟心裡不舒服。 11/01 18:48
13F:→ JustSad: 就算他不用加工錢,更多不方便的是對方。 11/01 18:49
14F:→ JustSad: 而且對方要賣房子,有人看房、探聽詢問… 11/01 18:51
15F:→ zzz618029: 謝謝回覆,我們只想儘快完成修繕,目前也跟對方溝通修 11/01 18:54
16F:→ zzz618029: 繕是否可以在一個月內完成,但對方覺得無法給予回覆施 11/01 18:55
17F:→ zzz618029: 工期間,所以只能等對方慢慢處理,那我們的房子就一直 11/01 18:55
18F:→ zzz618029: 處於漏水狀態了 11/01 18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