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c87873334 (Loser King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關於拋棄繼承
時間Wed Oct 6 20:40:21 2021
是這樣的,父母從小離異
而且從大學之後再也沒聯絡過母親,不知母親過得如何,僅知她身上留有一屁股債,而且高
達幾千萬,如果哪一天她死了,是否要我”知道”母親死了才開始起算三個月內要向法院申
請拋棄繼承?那如果她死了我們家的人卻都不知道,是不是就當作他繼續”活著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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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推 ghoul125: 就結論而言,是可以這樣說沒錯。 10/06 21:37
2F:→ ghoul125: 準確來說,你媽媽死亡的瞬間,她的配偶跟子女就繼承了 10/06 21:41
3F:→ ghoul125: 她財產上的一切權利義務,並在知道自己可以繼承的時候 10/06 21:41
4F:→ ghoul125: 開始算3個月內可以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權,只是剛好你是 10/06 21:41
5F:→ ghoul125: 第一順序的繼承人,所以得知媽媽死訊的時候也等於知道 10/06 21:41
6F:→ ghoul125: 自己可以繼承的時候。 10/06 21:41
7F:推 ultratimes: 債主會讓你這樣做?沒這麼好心 10/06 23:34
8F:→ ultratimes: 討債公司如果讓你這樣早就倒了 10/06 23:34
9F:推 cherrywo: 一般來說國稅局和戶政會發通知給你,通知是寄往戶籍地, 10/07 00:24
10F:→ cherrywo: 國稅會請你趕快來報稅,戶政會請你來辦理除戶,所以除非 10/07 00:24
11F:→ cherrywo: 你常年不在戶籍地,不然很難不知道 10/07 00:24
12F:→ c87873334: 原來如此,所以假設我媽死了,政府就會通知我就對了, 10/07 01:11
13F:→ c87873334: 感謝解惑 10/07 01:11
14F:→ taoist9999: 繼承人要舉證「知悉」其得繼承之時…… 10/07 13:0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