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rvnkagguvyrn (rvnkagguvyrn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交通事故的維修估價
時間Sun Aug 1 12:30:44 2021
各位先進好,
兩年前我引起了一件交通事故,當時被我擦撞的車有兩台,
一台在現場未表明車體需要維修,在交換了聯絡方式後即離去,
距今天約二年,我們中途從未聯絡;
另一台在雙方找到了彼此滿意的車廠維修報價後,立即完成賠償。
日前收到第一台的保險公司申請的調解通知書,求償維修費,
此車在沒有討論的前提下即到車廠完成維修,請問這是於法可行的嗎?
謝謝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5.43.106.112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627792246.A.0D5.html
※ 編輯: rvnkagguvyrn (115.43.106.112 臺灣), 08/01/2021 12:31:30
1F:推 justicesword: 本來就沒有需要妳同意 08/01 13:44
2F:→ justicesword: 你不同意賠償項目金額,就是等著被告上法院讓法官裁 08/01 13:45
3F:→ justicesword: 判而已。 08/01 13:45
4F:→ AlphaMC: “在現場未表明車體需要維修” 那有表明車體不需要維修嗎 08/01 15:26
5F:推 KKyosuke: ...為什麼要討論? 08/01 15:36
6F:推 maniaque: 車板常有的事情啊,人家有保車體險,幹嘛跟肇事者盧小小? 08/01 15:36
7F:→ maniaque: 肇事者最常講的 "大家都有錯" "我有認識的技術好外廠" 08/01 15:37
8F:→ maniaque: "這不用換掉啊,烤個漆壓一壓就好" 08/01 15:37
9F:→ maniaque: "你是不是帳單灌水?" 08/01 15:38
10F:→ KKyosuke: 反正他有保險公司幫他談啊 後續談好談壞也都是保險的事 08/01 15:38
11F:→ KKyosuke: 車子趕快修修拿去開最重要 08/01 15:38
12F:→ maniaque: 而且,挺好笑的,你是加害者耶....竟然還坐等被害者來求償 08/01 15:39
13F:→ maniaque: 人家看到肇事者態度擺這麼高,直接出險,保險自己去拿初判 08/01 15:40
14F:→ toyamaka: 你要感謝那家保險公司願意先調解,而不是直接對你提起 08/01 16:42
15F:→ toyamaka: 民事訴訟 08/01 16:42
16F:推 KKyosuke: 金額應該是不大依法強制調解的.. 08/01 17:07
17F:推 taipoo: 於法合理可行 08/01 21:23
18F:→ Howard1984: 可行啊,不然人家車體險保心酸的喔 08/02 09:08
19F:推 Luftwaffe: 不過現在因交通事故之事實所請求事件不問金額都是用簡 08/02 11:23
20F:→ Luftwaffe: 易訴訟程序 除非案情繁雜或金額超過五百萬 才能由當 08/02 11:34
21F:→ Luftwaffe: 事人聲請法院裁定改用通常程序 08/02 11:35
瞭解了,謝謝各位的解說
※ 編輯: rvnkagguvyrn (115.43.106.112 臺灣), 08/03/2021 17:03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