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drwho (阿熙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大樓消防設備管理員不會操作致災損
時間Sat Jul 24 14:02:21 2021
前一陣子好朋友家裡因為一場疑似家電走火
引發大樓的自動灑水設備啟動
火災經由住戶自行使用滅火器撲滅後
大樓的灑水設備值班的管理員竟然沒有會關
以致於噴灑二個小時
造成同樓層鄰居傢俱損壞
現在管委會說鄰居的傢俱災損25萬
應由引發災害的住戶賠償?
可是我朋友就是覺得已經在火撲滅後
10分鐘後內就通知管理員及管委會
請問大家管理公司及管委會沒有責任嗎?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73.146.172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627106543.A.55F.html
1F:推 JustSad: 沒有 07/24 14:38
2F:→ taipoo: 全由已發災害的住戶賠償 07/24 16:31
3F:→ taipoo: 引發 07/24 16:31
4F:→ celtics1997: @taipoo 錢奴每篇都在硬回 沒參考價值 07/24 18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