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zen0812 (王子的新衣)
看板LAW
標題Re: [問題] 車禍民事追溯期一問
時間Mon Jul 12 22:24:57 2021
※ 引述《idontsuck (╯▽╰)》之銘言:
: 大家好
: 得知民事追訴期是2年
: 但請問2年的時間定義
: 是2年之間必定要提出什麼樣子申請才不會失效呢
: 謝謝!
不好意思 請問各位。
若調解(和解)失敗 民事判決結果出來 已超過兩年。
那這樣子保險公司是否能夠以超過兩年 拒絕支付民事判決的賠償金額?
最後由被告買單。
謝謝。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59.125.222.130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626099899.A.083.html
1F:推 theken: 民法137條3項 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07/12 22:39
2F:→ theken: 抱歉 你的問題應該是民法第129條 起訴後 時效中斷 07/12 22:40
3F:→ zen0812: 謝謝樓上解答! 07/12 22:50
4F:→ zen0812: 那個...請問以這樣來說保險公司還是需認列法院民事判決 07/12 23:01
5F:→ zen0812: 在保險額度內理賠嗎? 07/12 23:01
6F:推 taipoo: 賠錢能超過兩年,這家保險公司的財力是否有問題呢 07/13 01:4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