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ultratimes (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這樣可能成立竊盜罪的幫助犯?
時間Wed Jul 7 19:45:01 2021
我們知道 把自己的帳戶借給他人,而他人拿這個帳戶去詐騙的話
帳戶的所有人會成立幫助犯
理由是帳戶所有人應可以預見其帳戶會被拿去做不法用途的可能性
故屬於不確定故意的幫助犯
這是目前司法統一的見解
那差不多的情形
假如在某一消費場所撿到一串鑰匙,並送至服務台提供失物招領
而負責保管的人,並未確定來招領者是否為本人,就這樣隨便的把鑰匙交給號稱的失主
如果之後車輛被偷,有無可能成立竊盜幫助犯?
理由是應該確認是否為遺失物本人,卻未加以證明之
(如果是被假失主騙,那另當一回事,但這邊是假設連基本確認都沒做)
隨便就把鑰匙交給自稱遺失者
這樣如果是假車主,其實竊盜的風險本來就是很高
是否有可能成立竊盜罪的不確定故意之幫助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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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推 joker7788996: 這或許會進入中性幫助行為的討論? 07/07 19:57
2F:推 jasonyeh: 既然領取的人自稱是失主,保管者主觀上就會認為他是所有 07/07 20:07
3F:→ jasonyeh: 人而交付鑰匙,就不會有幫助竊盜的不確定故意啊,否則所 07/07 20:07
4F:→ jasonyeh: 有被拿來行兇的菜刀、毒藥,出售的商人也不可能一一確認 07/07 20:08
5F:→ jasonyeh: 購買者是否用來行兇,不就都要論以幫助犯了嗎 07/07 20:10
但是失物招領時,要多少看一下失主的證件
或是鑰匙也要對方講一下是怎樣的鑰匙不是嗎?
菜刀也是正常情況下,大家會覺得這是拿去做菜的
反觀,如果剛聽到隔壁有吵架聲,然後就有人出來買菜刀
即使你不確定買刀的人是否就是剛剛吵架的人,仍然有論不確定故意的可能吧?
過去買木炭的行為也有被討論過啊
如果你發現買木炭的人,就是那種六神無主,臉色鐵青的臉
你還賣他木炭,算不算幫助自殺?
因為正常要去烤肉的人,會六神無主臉色鐵青?
※ 編輯: ultratimes (114.47.79.169 臺灣), 07/07/2021 20:24:35
6F:→ iscu: 不是每個人都會讀空氣,也沒有法律這麼要求, 而且你會? 07/07 21:03
就跟你的帳戶被人蛇拿去詐騙一樣
大部分人也不會讀空氣
但是現在公認就是不確定故意的幫助犯
※ 編輯: ultratimes (114.47.79.169 臺灣), 07/07/2021 23:06:38
7F:推 taipoo: 不能明確判定失主的物件不算,但若是身分證等明確物就算是 07/08 00:59
8F:推 Hermess: 因為正常狀況下不會把帳戶「無償」借給陌生人,通常都是 07/08 10:45
9F:→ Hermess: 貪圖利益才出借 07/08 10:45
10F:推 JustSad: 火星便利商店店員應該有一半都在牢獄中~打火機跟保險套 07/08 11: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