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dr45jfga (xvav5ip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將病毒重命名
時間Sun May 16 08:24:43 2021
現行Covid 19,
原本被稱為武漢病毒,
後來改成新冠肺炎。
臺灣大臺北地區,
因為某公司的作為、不作為,
導致防疫升級至三級,
侵害人民權益,
若為表示不滿,
將Covid 19改稱該公司病毒,
是否會觸法?
是構成刑事妨害名譽?
還是只構成民法侵害人格法益(妨害名譽)?
謝謝各位先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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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maniaque: 腦子很好用......還不能移植,請愛惜 05/16 11:19
2F:推 q135q135: 樓上似乎沒什麼資格說這種話耶 哈 05/16 16:59
3F:→ maniaque: 那,樓上開金口說出的金句,價值多少??? 05/16 19:12
4F:→ q135q135: #1We13ztY 看看某人發言的水準 有大腦的人會有這種發 05/16 20:14
5F:→ q135q135: 言內容嗎? 05/16 20:14
6F:→ ixdezqdxd: 那個id叫m什麼的,請善用你的腦,看看你過往的留言紀 05/16 20:34
7F:→ ixdezqdxd: 錄,法律板水準就是被你拉低,檢討鄉民發文最會,回答 05/16 20:34
8F:→ ixdezqdxd: 問題卻是三流不到的水準!個性不改躲在哪都一樣,只會 05/16 20:34
9F:→ ixdezqdxd: 越來越令人唾棄 05/16 20:34
10F:→ maniaque: 抱歉,我數錯人了...應該不只兩個.... 05/16 20:44
11F:→ maniaque: 要說我拉低,那....我看多這幾位,拉得更低了.... 05/16 20:45
12F:→ maniaque: 這麼雄心壯志,怎不去應徵版主? 還是怕又被拉下來?? 05/16 20:46
13F:→ ixdezqdxd: 這跟雄心壯志無關,這是做人處事的態度,只有你會檢討 05/16 22:01
14F:→ ixdezqdxd: 被害人,只有你感覺全世界都跟你作對,有沒有板主也沒 05/16 22:01
15F:→ ixdezqdxd: 差,你的低價言論本來就不值關注,所言至此,不在論述 05/16 22:01
16F:→ ixdezqdxd: 。 05/16 22:01
17F:推 q135q135: 某人就是個老公務員 對法律一知半解卻愛不懂裝懂大放厥 05/16 22:31
18F:→ q135q135: 詞 又喜歡檢討發問者 對發問者說教刷存在感 和某個酒 05/16 22:31
19F:→ q135q135: 醉仔半斤八兩 05/16 22:31
20F:→ ixdezqdxd: 我認為公務員都會有基本的法學知識,故不至於會把人民 05/16 23:22
21F:→ ixdezqdxd: 基本權利與要件涵攝在動物園獅子身上,然後對外以獅子 05/16 23:22
22F:→ ixdezqdxd: 主張其權利證明自己是對的,一般正常公務員不會有此水 05/16 23:22
23F:→ ixdezqdxd: 準,除非是假的公務員。 05/16 23: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