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vimer (Vim User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修改憲法的可能性
時間Sat Apr 24 01:27:28 2021
大家好,抱歉我不是法律人,可能問題會有點膚淺
這也不是作業,只是自己偶然想到的疑問
希望可以聽到一些法律人的想法,如果不適合我再自刪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大家都知道我國憲法第七次增修之後
修憲門檻極高
高到幾乎是不可能的程度
就算出得了立法院,有效同意票還要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
蔡總統2020史上最高得票率也達不到半數
這條文實際上跟直接寫「本憲法不得修改」差不多效果了吧
所以我想深入了解憲法自己寫死自己不能改到底是什麼概念
德國基本法第79條有明文規定自己第1、20兩條不得修改
這樣是不是其實也不算寫死?
因為只要先修憲刪除第79條,然後再修第1、20兩條,其實還是可以改
沒有像我國這樣直接整部適用幾乎不可能改的門檻
那如果當年任務型國代更誇張,直接自肥加一條:
「國家應即日起無償提供本屆國代子子孫孫總統級薪俸,且本憲法永久不得修改,且大法官不得解釋此條」
如果這樣一通過,我國人民就永遠要供養他們的子孫,而且完全改不掉會這樣嗎?
當然現在的條文沒有這樣,我是擔心未來我國如果真的遇到什麼事
憲法跟社會共識嚴重衝突時,不想被不能改的憲法永遠綁住,另立新憲是不是也不可能是合法的?
邏輯上來說,現行憲法如果沒有提到可以廢棄自己,另立新憲
就不可能在合法(現行憲法)的情況下制定新憲
大法官可以解釋憲法,他們有可能解釋說門檻過高直接改修憲規則嗎?
如果不能,是不是除了過那超高門檻,沒有任何其他合法的方式了?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40.112.30.53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619198850.A.517.html
1F:→ ejrq5785: 有阿先循釋字499模式將第七修憲的修憲門檻宣告違憲阿 04/24 01:33
2F:→ ejrq5785: 因為違反國民主權原則 只要少數人反對多數人就不用修 04/24 01:34
3F:推 KKyosuke: 講難聽點就是沒有共識不能修啊 04/24 01:56
4F:推 taipoo: 中華民國憲法包含人民最高權益,其實寫得很好,沒什麼要改 04/24 03:04
5F:推 taipoo: 除了法官終身制會讓法院權力無限上綱需要修掉以外,都很好 04/24 03:08
6F:推 CCWck: 有人說可以用制定新憲直接解套。台灣共和國憲法或是中華民 04/24 04:23
7F:→ CCWck: 國第二共和憲法之類的 04/24 04:23
8F:推 taipoo: 回樓上,沒這個必要 04/24 07:31
10F:推 taoist9999: 最後一次修憲至今,根本沒有修憲案能出立法院到全民 04/24 10:03
11F:→ taoist9999: 複決,怎知不可行? 04/24 10:03
12F:→ taoist9999: 18歲有選舉權,應該修憲過的機率很大。 04/24 10:04
13F:→ taoist9999: 憲法修正案複決當天,政府發消費券,我論投票率立刻 04/24 10:06
14F:→ taoist9999: 拉上來。 04/24 10:06
15F:→ taoist9999: 但修憲門檻太高是事實,增修第12條應該在此次修憲修 04/24 10:09
16F:→ taoist9999: 正。 04/24 10:09
17F:推 ultratimes: 到時候一樣解釋啊 大法官不得解釋此條 違憲 04/24 10:42
18F:推 taipoo: 樓上提到的細節會注意到的 04/24 13:11
19F:推 ultratimes: 法官終身制是為了保障法官不被政治力影響(雖然也沒用) 04/24 13:17
20F:→ ultratimes: 還有法官權力哪有無限上綱,司法一直是不告不理 04/24 13:17
21F:→ ultratimes: 被動審理 而且還有二審三審 又不是一個法官說的算 04/24 13:18
22F:→ taipoo: 法官如果與對造利益勾結與上下交相賊時,又該如何懲處呢? 04/24 14:25
23F:推 ultratimes: 那個法官的相關守則中都有 要不要去查一下? 04/24 15:17
24F:推 taipoo: 那些法律都可廢掉,已違背刑法瀆職罪,直接移送監察院彈劾 04/24 15:47
25F:→ taipoo: 但追根究柢是因為法官可以終身制,沒生活壓力,徹底腐敗化 04/24 15:48
26F:→ taipoo: 那如果利益勾結到其中一被告被判死刑並已服刑,又誰負責呢 04/24 15:51
27F:推 ultratimes: 你覺得死刑那麼容易嗎?要好幾審 還有非常上訴 04/24 18:25
28F:→ ultratimes: 還有 沒有生活壓力和容易受到利益勾結似乎剛好是相反 04/24 18:25
29F:→ ultratimes: 有生活壓力和沒生活壓力,誰比較容易被利益勾結? 04/24 18:26
30F:→ ktvzn: 國民法官的幾次模擬審判 已經說明普通人其實可能更恐龍 04/24 20:24
31F:推 KKyosuke: 自信一點,把可能兩個字去掉 04/24 20:55
32F:推 taipoo: 你把法官看得太清廉了,可惜現在台灣的法官大多都貪得無厭 04/25 02:20
33F:推 brian900530: 德國是修憲有界限論 你就算把79條拿掉 基本原則還 04/25 02:21
34F:→ brian900530: 是不能修 04/25 02:21
35F:推 taipoo: 我們是中華民國,德國的那一套方法不適合台灣 04/25 04:47
36F:推 q135q135: 有人大概連我國憲法是怎麼制定的都不知道吧 04/25 11:34
37F:推 taipoo: 在全世界沒有人會比我更了解中華民國憲法在寫什麼了,懂嗎 04/25 12:22
38F:推 q135q135: 一個連勞資訴訟都打不贏的咖說自己最懂憲法 大家都笑了 04/25 12:56
39F:推 spirit119: 去投票就可以領100元 投票所直接爆滿 04/25 13:34
40F:→ KHlawtel: 很難修改 04/25 17:26
41F:推 tnssh211448: 哪來的自信XD 鍵盤大法官? 04/25 23:47
42F:→ E04UrMoM: 台波是被法官欺負了嗎? 04/28 08:32
43F:推 tommy134075: 快笑死,你知道德國用的基本法是那一種體系嗎?鍵盤 04/28 22:55
44F:→ tommy134075: 大法官 04/28 22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