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candis324 (丁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人生第一次收到刑事傳票
時間Fri Apr 23 11:24:46 2021
版友好
我去年在全家領兩份$3000元共$6000的振興三倍卷
但店員放在桌上我有簽收但忘了拿
離開店後才想到
回去調監視器看到是排隊在我後面的阿伯買菸後一併順手拿走
當下我就報警 警察說是侵佔
但警察說這人是遊手好閒的遊民,居無定所,很難找到
我想說沒關係就按法律程序走
今天收到傳票看到上面的備註
https://i.imgur.com/eyyKVMq.jpg
想了解
如果我同意職權不起訴
是代表不提起公訴
他沒有刑事責任嗎?
那我的$6000損失怎麼辦呢?
我可以不追究他刑事責任
但我覺得他應該要還我這$6000
畢竟為了這事跑警局花了很多時間
而且這本來就不屬於他的東西理應還我
大家建議我該怎麼做呢?
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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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9.216.21.131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619148288.A.16F.html
1F:→ LaplaceDemon: 看你的心情阿 6000八成回不來 看妳要不要送她上法院04/23 11:27
2F:→ LaplaceDemon: 很難找到是假的 全台灣監視器那麼多04/23 11:28
3F:→ LaplaceDemon: 只是找到之後 上法院大概就是判幾個月或緩刑04/23 11:28
4F:→ LaplaceDemon: 反正遊民爛命一條沒差 看你覺得怎樣做心情最爽04/23 11:29
5F:推 KKyosuke: 另外告民事 但通常沒用 對方就沒錢04/23 11:30
6F:→ LaplaceDemon: 只是不用想說他會有錢還你 比中樂透還難04/23 11:30
7F:→ KKyosuke: 他"應該"要還你六千沒錯 但你要他怎麼生六千塊還你啊..04/23 11:30
8F:→ candis324: 那我如果同意職權不起訴,就代表我放過這個人,他完全04/23 11:31
9F:→ candis324: 沒有事的意思嗎...04/23 11:31
10F:推 LaplaceDemon: 沒錯04/23 11:32
11F:→ candis324: 我也擔心一點,我出庭的話他如果也出庭,是否會知道我04/23 11:32
12F:→ candis324: 是誰,怕他報復...04/23 11:32
13F:推 taipoo: 如果理由是這樣,遊民生活已經很困難,我認為政府應該承擔04/23 11:32
14F:→ candis324: 我覺得不還錢他至少要付出代價...(這想法會不會太偏激04/23 11:33
15F:→ taipoo: 如果你舉證成功,希望由政府負擔來還你6000元04/23 11:33
16F:→ taipoo: 遊民之所以會變遊民,很大因素是不認同社會體制,政府的錯04/23 11:35
其實我不確定他是否為遊民,只知道戶籍地是在區公所,常常對全家店員口出惡言,鄰里
間的問題人物,他騎機車跟腳踏車移動
※ 編輯: candis324 (49.216.21.131 臺灣), 04/23/2021 11:37:06
17F:→ taipoo: 政府應該要對遊民道歉,道歉台灣政府讓底層人民生活不開心04/23 11:36
18F:推 taoist9999: 想想訴訟成本及之後的麻煩事,值不值得6000元?04/23 11:41
19F:→ taoist9999: 況且繼續下去,不一定你能拿到錢。04/23 11:42
20F:→ taoist9999: 就看戲的角度,我是很想看民刑事判決最終的結果為何 04/23 11:43
21F:→ taoist9999: ? 04/23 11:43
22F:→ taoist9999: 就訴訟經濟及司法資源的角度,建議你就此打住。 04/23
因為我目前在家蠻有空
開庭是可以去
但想到錢白白被拿走
沒有一句道歉也沒有任何懲罰就覺得不開心
11:44
23F:→ spirit119: 就算他去關也是沒6000給你 04/23 11:59
可是錢被這樣拿走
實在不太開心
※ 編輯: candis324 (49.216.21.131 臺灣), 04/23/2021 12:10:08
24F:→ ejrq5785: 被告有可能是故意犯罪要進去吃免錢牢飯的 04/23 12:10
那我是否要成全他XDD
※ 編輯: candis324 (49.216.21.131 臺灣), 04/23/2021 12:11:53
25F:→ ejrq5785: 這樣看下來 你還是當作做功德吧... 04/23 12:11
唉...還在猶豫要不要出庭讓他有教訓
※ 編輯: candis324 (49.216.21.131 臺灣), 04/23/2021 12:13:03
26F:→ samnpc: 你不同意,檢察官還是可以不起訴或緩起訴,檢察官都明示你 04/23 12:19
27F:→ samnpc: 了,別浪費自己時間,遇像遊民到這種沒錢的,看開一點吧 04/23 12:22
28F:→ maniaque: 關他=政府花納稅錢養他->你交稅->你養他 04/23 13:00
29F:→ maniaque: 而且對方還是行動不便,你政府要不要再雇人去協助他??? 04/23 13:01
30F:→ zx020456: 那就不同意啊 04/23 13:01
31F:→ maniaque: 是不是要讓他住在更高級更豪華的牢房???? ^_^ 04/23 13:01
32F:→ maniaque: 隔壁公務員版才有檢察官不堪業務沉重離職,逃難潮一波波 04/23 13:03
33F:→ maniaque: 那你問,是誰為了利弊顯失衡的訴訟,窮追不捨,造成負擔? 04/23 13:03
34F:→ jasonyeh: 你都講了,對方是遊民、居無定所,不管民事刑事都不太可 04/23 13:37
35F:→ jasonyeh: 能把錢拿回來,那就是看你要不要浪費那個時間跟他走程序 04/23 13:37
36F:→ q135q135: 某m明明是個公務員 卻老是有時間掛在網路上到處發廢言 04/23 20:43
37F:→ q135q135: 看來滿閒的嘛 04/23 20:43
38F:→ maniaque: 本版沒版主,歡迎自介......害羞的話,可以參考某人這樣 04/24 05:26
39F:→ maniaque: 而且本版沒版主,那位要不要再回籠去爭取呢??? 04/24 05:29
40F:→ maniaque: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04/24 05:29
41F:推 q135q135: 某m公務員真的很閒耶 公務員能當成這樣 真是不簡單 04/24 11:19
42F:→ q135q135: 不愧是老公務員啊 佩服 04/24 11:19
43F:→ maniaque: 樓上好可憐歐....是在領失業救濟了嗎? 幫QQ 04/24 11:21
44F:→ maniaque: 也沒幫到誰,就只會到處咬...被一堆鄉民無視 04/24 11:22
45F:推 q135q135: 低級屎蟲只會蠕動噴汁 可憐哪 04/24 12:12
46F:→ maniaque: 那....你吃那些汁的感覺......好吃嗎??? 04/24 12:20
47F:→ ixdezqdxd: 這個板很多法學天才胡言亂語,ID餵狗就很容易發現,有 04/24 14:38
48F:→ ixdezqdxd: 沒有真本事?多說無益!公務員?哪種公務員?真的公務 04/24 14:38
49F:→ ixdezqdxd: 員還甲的公務員?我現在也就偶爾靜靜的上來看看某人裝B 04/24 14:38
50F:→ ixdezqdxd: ,也懶的回文! 04/24 14:38
51F:→ maniaque: 帳號哪來的?? 04/24 15:11
52F:→ maniaque: 真的.....id 餵了,還真貼切 04/24 15:11
53F:→ maniaque: 笑死 04/24 15:12
54F:推 q135q135: 看某人在公務員板的發言 真的會感到無言 04/24 15:50
55F:→ ixdezqdxd: 人家法學天才,感到無言很正常 04/24 16:11
56F:推 q135q135: 火星來的法學天才 地球人只能無言了 04/24 18:54
57F:推 biochemistry: 檢察官硬幹不起訴就再議啊XD 04/24 21:0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