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nuclearoscar (bb)
看板LAW
標題Re: 和解與代行告訴人
時間Tue Apr 13 15:25:32 2021
※ 引述《nuclearoscar (bb)》之銘言
: 各位大大早
: 小弟媽媽日前車禍
: 目前被判定精神重殘(我是代行告訴人)
: 因為第一次調解不成且快到過失傷害追訴期半年快到了 我們先去告對方
: 現在在調解會調解
: 目前雙方金額已大致合意了
: 只是調解成功的話
: 對方要求撤告 我有辦法撤告嗎?
: 還是有其他辦法撤告(請我爸撤告? 但是是我提告的)
: 還是我直接去找地檢署 說明我們已不追究 請檢察官不起訴處分
: 謝謝大家
謝謝大家的回答
我媽已監護宣告
我想趁我媽精神狀況好時 問她是否撤告並錄影
不知道這是否可行
謝謝大家提供意見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9.222.109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618298734.A.E73.html
1F:推 taoist9999: 你媽媽應該沒有撤回權,告訴權與撤回權不可分,專屬 04/13 18:35
2F:→ taoist9999: 於有告訴權且實行告訴之人。 04/13 18:35
3F:→ taoist9999: 本件原PO你媽媽雖有告訴權,但並未實行告訴,因此並 04/13 18:35
4F:→ taoist9999: 無撤回權。 04/13 18:35
5F:→ taoist9999: 原PO為代行告訴人,則是並無告訴權,僅依法代被害人 04/13 18:37
6F:→ taoist9999: 實行告訴,因此並無撤回權。 04/13 18:37
7F:→ taoist9999: 不妨問看看檢察官那邊要怎樣處理這件事情? 04/13 18:38
8F:→ nuclearoscar: 謝謝樓上 感謝 04/13 18:56
9F:推 taoist9999: 一般來說,和解契約僅有民事上效力,並無刑事上效力 04/13 19:29
10F:→ taoist9999: 。 04/13 19:29
11F:→ nuclearoscar: 謝謝樓上 04/13 21:10
12F:推 jasonyeh: 按理說你們撤告對檢察官來說也好處理,他一定會幫忙想辦 04/14 09:16
13F:→ jasonyeh: 法如何解套 04/14 09:16
14F:推 windwater: 代行告訴人要當事人具狀後,檢察官開庭時指定,有做到 04/14 11:43
15F:→ windwater: 這個? 04/14 11:43
16F:推 windwater: 調解履行後,可以具狀表示同意檢察官對被告為職權不起 04/14 11:47
17F:→ windwater: 訴或緩起訴 04/14 11:47
18F:→ taoist9999: 訟法第233條第1項,其具有獨立告訴權。由被害人之配 04/14 13:13
19F:→ taoist9999: 偶提出告訴後,也就沒有代行告訴人無撤回權的問題了 04/14 13:13
20F:→ taoist9999: 。 04/14 13:13
21F:→ taoist9999: Sorry!被吃掉一堆字了。重點就是本件當初應該由具有 04/14 13:16
22F:→ taoist9999: 獨立告訴權之被害人之配偶提起告訴,就不會發生代行 04/14 13:16
23F:→ taoist9999: 告訴人無撤回權的問題了。 04/14 13:16
24F:→ nuclearoscar: 謝謝大家的解答 當初檢察官在指定代行告訴人時 有 04/14 20:23
25F:→ nuclearoscar: 問我爸也可以告 但我回答我爸有失智症狀(癱瘓臥床 04/14 20:23
26F:→ nuclearoscar: )也要申請禁治產了 所以就指定我當代行告訴人 本 04/14 20:23
27F:→ nuclearoscar: 來可在指定代行告訴人時 追訴期可再延半年(我查到 04/14 20:23
28F:→ nuclearoscar: 資料是這樣說) 但怕夜長夢多就先告了 04/14 20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