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x82421 (史小奇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請問強執聲請後想改地址該寫民事案號還是判決號?
時間Tue Apr 13 10:00:52 2021
各位大大好
之前有糾紛,民事判決出來了,該人要賠我錢
但他沒有賠償我,已過了20日,我也聲請強制執行了
但之後我要搬家,怕之後會有後續法院信件要收
我想問若要更改聲請者的地址
陳報狀案號部分是要寫民事案號+股別,還是民事判決的判決號碼(沒股別)?
感謝各位大大解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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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80.177.0.167 (臺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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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stevenchiang: 寫強制執行案號+民執科股別 04/13 10:10
痾 不好意思 因為我才剛強制執行遞交書狀,但還沒有強制執行通知
這時要更改地址的話要怎麼處理?
我沒有強執案號跟股別
※ 編輯: x82421 (180.177.0.167 臺灣), 04/13/2021 10:20:22
2F:推 zx020456: 等案號再陳報 04/13 10:29
了解 感恩兩位大大
※ 編輯: x82421 (180.177.0.167 臺灣), 04/13/2021 10:32:47
3F:→ jasonyeh: 其實現在要陳報也是可以啦,就是不要寫案號和股別,法院 04/13 11:48
4F:→ jasonyeh: 會等分案了之後再送,但就是不要寫民事判決的案號 04/13 11: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