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login (  ̄ 3 ̄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車禍已賠償但被告
時間Wed Mar 17 08:04:32 2021
大家好,小弟去年七月下旬發生車禍(我是後車,他是年輕人在路邊騎機車躲太陽
,綠燈時忽然快速橫切出來,然後就撞到他了。送至醫院時看起來只有擦傷,也能到
警察局面對警察做筆錄。)
問題來了,當時我及保險公司均跟被害人聯絡,表示該賠的我們會賠,不會逃避。
只要有單據,無論體傷/財損都可以,我有解決問題的誠意。
但被害人永遠在電話的另一頭表示:嗯嗯/啊啊/喔喔,從不說話表示意見。之後,
保險公司通知我,被害人憑著單據去申請財損理賠(保險公司的資料是已經賠了。)
但體傷部分卻沒拿任何單據去要求理賠。
3/9下午我接到書記官來電說我被告過失傷害,3/15收到傳票叫我4/8去上午報到開庭。
我洽詢保險公司,保險公司也覺得很奇怪,想說上來問問各位有何想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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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推 KKyosuke: 提告是對方的權利啊,你困惑的點在哪 03/17 08:23
2F:→ KKyosuke: 有提告談起賠償金額來對你的壓力也比較大 03/17 08:23
3F:→ iscu: 已賠償但被告, 那就是對方覺得賠不夠 03/17 08:33
4F:→ iscu: 這種通常要申請調解的,看來你應該也沒做吧 03/17 08:33
5F:→ iscu: 然後只要有單據就賠,這是目前最常被告的原因 03/17 08:34
6F:→ login: 但是對方不回應也不提出訴求,然後就提告,這才是我覺得怪 03/17 08:48
7F:→ login: 的地方 03/17 08:48
8F:推 jasonyeh: 反正開庭之後檢察官一定還會送調解 03/17 09:19
9F:→ iscu: 所以你沒聲請調解對吧? 這樣被告很正常啊,對方完全符合程序 03/17 15:40
10F:→ iscu: 而且和解第一步驟先提告可以節省彼此時間 03/17 15:41
11F:→ login: 嗯 我知道了 謝謝你 ^_^ 我以為理賠就可以了...... 03/17 16:56
12F:→ maniaque: 看到鬼,沒和解書可以理賠呦?? 03/17 20:22
13F:→ maniaque: 要不要先看一下和解書上面寫啥??? 03/17 20:22
14F:→ maniaque: 體傷有刑事以及民事,簽了民事和解書,體傷就算判你6個月 03/17 20:23
15F:→ maniaque: 對方民事應該已經和解書一次簽完了吧.... 03/17 20:23
16F:→ maniaque: 你要不要跟你的保險理賠專員確認一下??? 03/17 20:24
17F:→ maniaque: 除非當初簽的和解書 "只針對車子的理賠" 03/17 20:24
18F:推 kevingamer: 有單據就不是大問題,下次記得成立調解書 03/19 07:00
19F:→ login: 謝謝各位......^_^ 03/19 22:01
20F:推 mm0107386: 人家受傷你就輸了 03/21 17: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