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cathy1225 (Cathy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丈夫為人作保,妻子須承擔嗎?
時間Wed Mar 10 00:27:30 2021
請問夫妻辦理結婚登記時,未特別針對財產約定,係屬於法定財產制嗎?夫債妻即無須承
擔嗎?
妻子婚前貸款購屋,婚後貸款由夫妻共同繳納。
先生名下無財產,因替人作保,現債權人已提告求償,是否會影響妻子太太名下房產被追
償?
債權人提告一案,法案已多次寄送訴訟通知至派出所領取,置之不理未前往領取,請問後
續會有何狀況?
法定財產制,夫妻財產債務各自管理承擔,然而貸款共同繳納,會被歸為先生財產部分嗎
?
主要關心重點在於丈夫為人作保被提告一事,會否影響妻子名下房產?會被求償拍賣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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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推 taoist9999: 一、未到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制契約登記,即為法定財產制 03/10 00:44
2F:→ taoist9999: 。 03/10 00:44
3F:→ taoist9999: 二、民法第1030條之1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,目前為 03/10 00:44
4F:→ taoist9999: 一身專屬權,配偶之債權人不得依民法第242條代位行使 03/10 00:45
5F:→ taoist9999: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。 03/10 00:45
6F:→ taoist9999: 三、目前法律上並無夫債妻還之規定,但夫往生之後,須 03/10 00:46
7F:→ taoist9999: 注意是否債務大於遺產?如果是的話,建議民法第1138條 03/10 00:47
8F:→ taoist9999: 法定繼承人最好通通都拋棄繼承。 03/10 00:48
9F:推 KHlawtel: 沒收信很容易變成一造辯論判決,很不利 03/11 15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