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Kingisland (國王島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創辦冒險者公會是合法的嗎?
時間Wed Feb 10 22:38:15 2021
先說非鬧版文
但是我說的的確就是各位字面上第一印象想到的那種冒險者公會
別的先不談
假如我今天想要創立一個冒險者公會
裡頭有各式各樣的任務可以承接
這可能會是一個平台
上面會有雇主跟工會成員
可以自由的發放即接取任務並且獲得報償
例如今天想要請人幫我外送、需要造勢群眾都可以透過這個平台
想問一下法律上這樣是可以的嗎?
我不要員工和顧客
就是一個自由的平台
然後該平台會從每個任務當中抽成微量的趴數
大大們覺得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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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8.160.185.63 (臺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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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maniaque: 阿不就是1111人力銀行??? 02/10 22:38
真假!!人力銀行上面任何任務都可以發派嗎
※ 編輯: Kingisland (118.160.185.63 臺灣), 02/10/2021 22:40:56
2F:→ tentaikanso: 人力銀行裡面找合作外包的部分就是啊……另外有個小 02/10 22:45
3F:→ tentaikanso: 雞上工也可以參考,要嘛是承攬,要嘛是臨時性短期性 02/10 22:45
4F:→ tentaikanso: 工作…… 02/10 22:45
來去看看
5F:→ tentaikanso: 只是動漫裡面換個名詞而已 02/10 22:45
6F:→ taoist9999: 比較像是承攬性質。 02/10 22:53
7F:→ taoist9999: 當然任務違反強行規定及公序良俗者,無效。 02/10 22:54
1.假如雇主想要發一個任務請原住民幫忙獵山豬 只要雙方透過平台約定好
無效也沒關西(吧?
2.如果有人在平台放上違法的任務 平台端會需要負擔法律責任嗎
還是放上免責申明就跟吃了無敵星星一樣
8F:推 spirit119: 好像小說的情節,忘了是哪個小說 02/11 04:18
※ 編輯: Kingisland (118.161.189.228 臺灣), 02/11/2021 07:26:26
10F:→ Lailungsheng: 中二病不是問題,無法把中二文字轉成正常文字就 02/11 08:17
閣下貼在這邊的意思是...?
※ 編輯: Kingisland (118.161.189.228 臺灣), 02/11/2021 11:31:43
11F:→ tentaikanso: 契約無效只是民事上不能要求履約或賠償,如果獵山豬 02/11 12:02
12F:→ tentaikanso: 違反其他的法律(e.g.野保法),還是要負法律責任。 02/11 12:03
但是免責聲明會寫說無法操控別人要PO什麼內容 實際上也確實無法不是嗎
※ 編輯: Kingisland (118.161.189.228 臺灣), 02/11/2021 12:11:27
13F:→ maniaque: 山豬原住民可以打獵 02/11 12:27
14F:推 tentaikanso: 平台業者還是有管理義務。 02/11 12:36
15F:→ tentaikanso: 換個你可能比較好理解的說法,難道正規公會可以容許 02/11 12:36
16F:→ tentaikanso: 有人提出強盜或殺人的委託嗎? 02/11 12:36
17F:→ tentaikanso: 制度上,原住民只能因為傳統文化與祭儀而狩獵,接受 02/11 12:40
18F:→ tentaikanso: 他人委託營利不行。 02/11 12:40
19F:→ saltlake: 只是提供交易平台就可免責? 免責(契約)宣言就能免責? 02/11 13:57
20F:→ saltlake: 請參考一種世界性古老的平台,妓院。 02/11 13:57
21F:→ bluedolphin: 管理者對提供的平台負有管理責任 不是靠免責就可以躲 02/11 22: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