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ultratimes (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性騷擾的對話,對誰可以成立?
時間Wed Jan 13 22:45:51 2021
例如某A
現在和B說,某C實在是好騷 好欠*
而之後C透過B知道,A這樣講她
首先,好騷好欠* 應該不可能算公然侮辱吧,先別說這應該不可能侮辱
公然也是另一個問題
如果說要告A性騷擾
到底是B可提告 還是C?
B是聽A講話的人
C則是被講的人
但是B和C都覺得對話內容不舒服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.174.174.198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610549153.A.693.html
1F:→ JustSad: 最新法院的判例是:摸耳朵不算性騷擾 01/13 23:09
2F:推 tentaikanso: 都告,都可以告 01/13 23:14
3F:推 km0220: c告b,b告a。法律上不罰謠言除非有證據。所以c跟a之間沒 01/14 00:08
4F:→ km0220: 關係。他的不舒服屬於b的謠言,b之所以不舒服屬於a對b講 01/14 00:08
5F:→ km0220: 的話。我的前提是沒證據 01/14 00:08
6F:→ maniaque: 若不是對當事人說,那是誹謗,不是性騷 01/14 12:03
7F:→ maniaque: 就像我到處去說 "U大師好棒,好屌~~~~~" 01/14 12:04
8F:→ maniaque: 一堆慾女聽聞後,跑去找u大師開房,結果全都大師所望 01/14 14:04
9F:→ maniaque: 痛罵我 "哪來的好屌??" 01/14 14: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