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YunHuan0524 (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玩遊戲說[你媽死了]會被告妨害名譽嗎?
時間Sat Jan 2 17:53:25 2021
小弟我前幾天玩遊戲與到一個訟棍,態度極差不給暫停,於是我開始BM他讓他跟我起了口角
中途雖然都沒有指名道姓,也沒罵三字經或講難聽的話,只順手打了一句[你媽死了]。
後來這位訟棍被我封鎖後不知道怎麼找到我的圖其帳號,並在我看實況的時候,
叫我皮繃緊一點,一定讓我過年跑法院,我就回了一個笑笑臉(LUL),然後也把牠封鎖了,
但我沉思了一天後想想如果只是單純的[你媽死了]四個字能構成妨害名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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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YunHuan0524 (123.193.82.190 臺灣), 01/02/2021 17:54:29
1F:→ maniaque: 我覺得你用動物的 "牠" 比較有事 耶01/02 19:57
2F:→ dayend: 個人覺得對方不要用妨礙名譽 用對法條 想告即可告!01/02 21:30
3F:→ love110257: 你覺得不構成嗎……罵人就罵人罵媽媽幹嘛,等著上法01/03 10:39
4F:→ love110257: 院吧01/03 10:39
5F:推 piguy2: 你媽死了算詛咒,應該無罪,不算侮辱。以後說話小心不要01/03 15:31
6F:→ piguy2: 有威脅侮辱。至於上法院告爽的是他的自由。01/03 15:32
7F:→ ultratimes: 反而有一個要注意的 就是"拎北" 雖然大家都知道拎北01/03 20:18
8F:→ ultratimes: 指的是自己,但是法院或對方有可能認定是指對方父親01/03 20:18
9F:→ ultratimes: 如果法院不認為"拎北"指的是你自己,就真的很麻煩01/03 20:19
10F:→ ultratimes: 如果法院不認為"拎北"指的是你自己,就真的很麻煩01/03 20:19
11F:→ ultratimes: 因為有一派的法官就是字典派的01/03 20:20
12F:→ maniaque: 哪個人不會死的,說來聽聽???01/03 22:50
13F:→ JustSad: 死人,不可能再死一次吧。01/03 23:03
14F:推 ultratimes: 但有個問題,這種話需要對方媽媽出面才能提告嗎?01/04 14:01
15F:→ ultratimes: 還是被罵的本人就能提告了?01/04 14:01
16F:→ piguy2: 按理說也是告不成,因為不知道被罵的人的真實身份。想要01/05 04:41
17F:→ piguy2: 阻止別人罵你,公佈自己的真實身份,罵你就是犯罪了。01/05 04:43
18F:→ piguy2: 我沒時間跟笨蛋玩文字遊戲,歡迎看很多判例的笨蛋告我。01/06 05:18
19F:→ piguy2: 聲明,網路上的笨蛋很多,沒有特別指誰哦,請勿對號入座。01/06 05:38
20F:推 piguy2: 上面2酸推文文怕引起爭吵,請文章主人看到時把它刪掉吧。01/06 06:05
21F:→ piguy2: 推km0220,說的是,還是低調別招來無謂麻煩比較好。01/06 07:23
22F:→ piguy2: 遇到專門找麻煩的,的確也是有風險。01/06 07:42
※ 編輯: YunHuan0524 (101.12.0.63 臺灣), 01/07/2021 12:42:0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