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wang84802 (蔡依玲島拎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調解庭
時間Tue Nov 3 17:46:35 2020
最近收到調解中心的調解通知書
因為兩個月前掉了相機 查看監視器之後對拾獲人提告侵佔
但是他後來有還回警局
我也跟警察說撤告
但還是受到這個通知書
想請問版上的大大們
這個可以不用去嗎
Ps:也不想找代理人 麻煩他人
謝謝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0.28.135.25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604396797.A.642.html
1F:→ maniaque: 還有民事阿.... 11/03 17:47
2F:推 taoist9999: 侵占遺失物罪為非告訴乃論之罪,即使告訴人撤回告訴 11/04 08:25
3F:→ taoist9999: ,仍不影響刑事案件之偵查、起訴及審判的後續進行。 11/04 08:2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