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oreaukt (春捲先生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支付命令使用疑問
時間Thu Oct 29 10:16:38 2020
因朋友的朋友開公司找我投資
錢投進去了,借據也寫了(有兩人的簽名)
借據寫明每月含利息4萬5(借款1年)
從今年8月開始至今僅支付了2個月,
10月的支付期限已到,line也催促主要借款人了
但就是已讀不回我
透過朋友去追,每次都說在處理中
不然就是原本約定好要碰面給時
到時間又被晃點
這種狀況我可以申請支付命令嗎?
因為借款金額不是筆小數目
這兩天打電話是直接拒接的樣子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36.102.210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603937800.A.07F.html
1F:→ maniaque: 投資=/=借貸,投資理財有賺有賠,申購前應詳讀公開說明書 10/29 11:08
2F:→ maniaque: 利息應該不錯吧...... 10/29 11:15
3F:→ sindyevil: 金額不小,該找律師就找律師囉,一下投資一下借款且期 10/29 11:32
4F:→ sindyevil: 限未屆至還有財產保全等狀況,適合問免費的嗎? 10/29 11:33
5F:→ JustSad: 利息不能超過法定%數 10/29 11:54
6F:→ iscu: 開公司要找到賺錢的方法不容易, 最簡單的就是找人投資了.. 10/29 11:56
7F:→ maniaque: 契約利率跟法定利率是兩回事...... 10/29 12:11
8F:→ maniaque: 法定利率只是保障你"當你的債務需要透過法律手段討回時" 10/29 12:12
9F:→ maniaque: 可以討回的最高趴數... 10/29 12:12
10F:推 taoist9999: 這很典型啊! 10/29 12:40
11F:→ taoist9999: 我看八成錢極可能要不回來了。 10/29 12:41
12F:→ taoist9999: 你貪他的利息或收益,他要你的本金。 10/29 12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