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airstar123 (讓下一個人更幸福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我停紅燈,後車騎車自摔,我被告了
時間Mon Oct 19 10:01:35 2020
請教各位大大
最近遇一件鳥事
上星期,我開車在路上遇到紅燈停車
結果後面一台騎車 急停,沒撞到我的車,就自摔了
但我沒下車,就直接開走了
現在反而要告我,讓我現在很苦惱
有去警局做完筆錄,路口的 監視器也剛好有拍到情形
影片中,我正常遇到紅燈停,後車急煞自摔,完全沒撞到我的車屁股
我的車也沒有撞到的痕跡
請問對方 要用什麼名義來告我呢 會成立嗎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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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maniaque: 1.訴訟是憲法權 2.檢察官不是吃素的 10/19 10:03
2F:→ Nipperdey: 就看你有無違規肇事因素而定 10/19 11:05
3F:推 taoist9999: 如果你對車禍沒有過失責任的話,依據司法院釋字第77 10/19 11:59
4F:→ taoist9999: 7號解釋,並不該當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。 10/19 11:59
5F:→ taoist9999: 但事實認定是檢察官及法官怎麼看,而不是你我的看法 10/19 11:59
6F:→ taoist9999: 。 10/19 11:59
7F:→ taoist9999: 至於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的事實認定,一樣是檢察官 10/19 12:02
8F:→ taoist9999: 或法官怎麼看? 10/19 12:02
9F:推 spirit119: 他自己不保持安全距離 也沒注意前車狀況 怪誰... 10/19 12:39
10F:→ VL1003: 有影片他還要跟你揮,如果你的確沒有造成他摔車的因果關係 10/19 12:40
11F:→ VL1003: ,那到檢察官那邊就會不起訴了,不用想太多。 10/19 12:41
12F:推 bluedolphin: 對方100%肇事責任而且有影片可以證明 你不會有事 10/19 15:12
13F:→ maniaque: 對方主觀認為因為你煞車才害他摔車 10/19 18:15
14F:→ maniaque: 實際上是 他未保持安全距離,而你合法煞停(紅燈) 10/19 18:15
15F:→ maniaque: 你也沒辦法反告對方誣告 10/19 18:16
16F:→ a9301040: 一個月左右申請初判表,不然就車鑑會鑑定 10/19 22:21
17F:推 ultratimes: 為什麼沒辦法反告誣告?就告啊 一樣成不成立再說啊 10/19 22:57
18F:→ ultratimes: 反正對方能找麻煩 你也能找回去啊 10/19 22:58
19F:→ ultratimes: 而且告誣告的正當性還高多了 雖然難以成立但至少有正 10/19 22:58
20F:→ ultratimes: 當性,不成立也只是法條當初制定的問題而已 10/19 22:58
21F:→ a9301040: 大濕說的正解,拿到初判表無責可以考慮反告,搞得大家程 10/20 07:36
22F:→ a9301040: 序多很多可以跑這樣 10/20 07:36
23F:推 Lailungsheng: 互相傷害就是舒服...! 10/20 08:22
24F:→ maniaque: 舒服成分居多...反正頂多就被檢察官碎念浪費司法資源 10/20 08:45
25F:→ maniaque: 若別人犯O,你也跟著犯O,那是你的修養品德問題,跟對方無 10/20 08:46
26F:→ maniaque: 關,就像路邊野狗吠我,我不會學它吠回去一樣 10/20 08:47
27F:→ maniaque: 我要嘛無視閃,不然就是絕對力量優勢,一個下去,讓它學乖 10/20 08:47
28F:→ maniaque: 選哪種是你的自由 10/20 08:47
29F:推 higger: 是只要我要告警察就會提供前車資料讓我告? 10/20 09:06
30F:→ sejhengwon: 反告+1,這種影響生活心情又不知檢討的無賴,回頭再 10/20 18:31
31F:→ sejhengwon: 找他麻煩就對了 10/20 18:31
32F:→ sindyevil: 警方送件的時候本來就會使用個資不一定是給對方資料 10/21 09:09
33F:→ Blue6: 反告誣告 說不定可以賺個年終 10/22 02:47
34F:→ KKyosuke: ...被誣告的民事損失在哪? 10/22 13:17
35F:→ maniaque: 樓上 K大.....要是有女人拉著你告你性侵,而且是在你正在 10/23 13:40
36F:→ maniaque: 開一個重要 Meeting 時衝進來,然後老闆果斷把你 Fire了 10/23 13:41
37F:→ maniaque: 直接跟會計說算一算資遣費,電腦鎖住,保全全程監控收東西 10/23 13:41
38F:→ maniaque: 即使後來證明你是被誣告,那...司法即便還你正義 10/23 13:42
39F:→ maniaque: 你,民事損失了多少??? ^_^ 10/23 13:42
40F:→ KKyosuke: 你還是少提這種狗屁問題吧 10/25 11:52
41F:推 tommy134075: 告你的是不是白癡我不知道,但是我很肯定檢察官不是 11/01 18:20
42F:→ tommy134075: ,這種浪費司法資源的人你就別理他就好了 11/01 18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