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Darlene (已知!!!未知!!!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祖屋契約問題
時間Sun Oct 18 23:33:25 2020
房子租給一對夫妻跟小孩同住,
簽合約人是「妻」,
但於前陣子辦理離婚,
並表示已經搬離該房子,
這樣這份契約要重新跟「夫」簽嗎?
若有需要重新簽立,
是以原本的租約到期日為主嗎?
還是重新算簽約日期。
感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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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taoist9999: 理論上,應該跟妻解約,然後跟夫重新簽約,租約到期日10/19 00:07
2F:→ taoist9999: 就屋主與夫協議。10/19 00:07
3F:→ abcpiii: 建議重簽影印證件,雖然讓與使用簽約人要連帶負責但實際10/19 07:28
4F:→ abcpiii: 上找不到人就是麻煩10/19 07:28
5F:→ maniaque: 很需要.....10/19 08:48
6F:→ sindyevil: 最好是, 而且可以趁機進屋看看房子現況讓自己有點底10/19 10:29
7F:→ Darlene: 感謝各位10/19 20:30
※ 編輯: Darlene (118.171.164.107 臺灣), 10/19/2020 20:30:5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