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hcrcool (HCR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騎車被撞遭告過失傷害
時間Wed Sep 16 10:33:07 2020
Dear:
同事騎車在一般道路上,直行時被路邊另一名
準備騎出馬向馬路的騎士撞到車尾,對方受傷
1、同事在約100公尺外已看到橫向準備騎出的人
,對方靜止,所以正常騎過她旁邊時遭撞
2、警察認定同事肇責比例大
2-1 未依規定減速
(同事車速被超過一般道路限速)
2-2 未禮讓行車
由於對方有受傷,不過在正常騎車看到路邊有機車
騎過她前方時被撞,為何警察認定我方肇責較多?
現在對方已提出過失傷害求償,真能成立嗎?
問了身邊的朋友,
大家都說對方有受傷就一定會成立
這點比較納悶,因為看到對方所以車頭閃過後
對方卻突然騎車撞擊我方車尾導致受傷
如照警察描述,在路邊看到其他機車,
行進間的車必須完全停下?
或是車頭過後車尾甩尾來閃過靜止車突然的啟動嗎?有點扯...
同事準備被開庭,所以來請教版上大大有什麼看法
謝謝!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9.216.30.220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600223589.A.2B8.html
1F:→ maniaque: 有人沒講出全部事實 09/16 11:16
2F:→ maniaque: 初判表呢?現場圖呢? 都要開刑事庭,這玩意不是早就該有? 09/16 11:16
3F:→ hcrcool: @m大:是~我再了解一下 謝謝! 09/16 11:50
4F:推 sungtau: 有造責,對方又有受傷,過失傷害當然會成立啊 09/16 18:34
5F:→ sungtau: 可能對方是主幹道吧!你朋友是支幹道,這樣你朋友本來就 09/16 18:35
6F:→ sungtau: 該停車等對方先過了 09/16 18:35
7F:推 toyamaka: 同意m大,資料早就該出來了吧 09/16 22:50
8F:推 higger: 靜止車速度幾何才能撞到有速度車的車尾? 09/17 06:18
9F:推 z0417z: 距離很近嗎? 09/17 07:56
10F:→ jasonyeh: 如果是同事轉述,感覺是有隱瞞 09/17 10:11
11F:→ z0417z: 實務上大家筆錄都只講有利的部分,最常見的說法是:我騎得 09/17 13:48
12F:→ z0417z: 好好的他衝過來撞我 09/17 13:48
13F:推 JustSad: 我兒子很孝順,殺人放火強姦都是朋友害的。 09/17 14:24
14F:→ JustSad: 殺人犯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,被殺的死了活該。 09/17 14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