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witness0828 (海員傑克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在國外公然侮辱有罪嗎?
時間Mon Sep 14 13:25:01 2020
如題
小弟的工作環境比較特殊 在船上
本船國籍是巴拿馬籍ˊ
所以理論上算巴拿馬領土的一部分 這點應該無誤
那想請問
在這條船上 在公海
如果台灣人犯法 會有罪嗎?
(台灣人對台灣人的情況)
還是等同於在國外犯重罪如殺人、重傷
要先被抓去巴拿馬 再引渡?
又
如果只是很輕量的罪 例如公然侮辱
有辦法舉證的話 會怎麼判呢?
另外
因為同事都是中國人居多
那如果台人跟中國人互相犯法 這要怎麼判?
因為船上雖然不常見 但也的確見過傷害、辱罵之類的情事
蠻好奇想來問看看
請不吝解惑 感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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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CKYww: 在公海上的話就是由該船籍國有審判權 09/14 13:34
2F:→ CKYww: 如果是在公海上犯殺人或是其他最輕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 則 09/14 13:39
3F:→ CKYww: 我國也有審判權 看有沒有司法互助之類的 09/14 13:39
4F:→ CKYww: 公然侮辱因為最輕是罰金 所以不適用我國刑法 09/14 13:39
5F:→ witness0828: 所以以我們這種天高皇帝遠的狀況(並非在機場之類有 09/14 14:21
6F:→ witness0828: 保安警察的公眾區域) 吵架打架就是打爆罵爆就對了嗎 09/14 14:21
7F:→ z0417z: 不要犯重罪就可以 09/14 14:41
8F:→ CKYww: 我國是不管啦 不過還是要看船籍國的法律 09/14 15:18
9F:→ maniaque: 三上的重罪,台灣才有管轄權 09/14 16:34
10F:→ maniaque: 上次是哪個case ,好像就算犯罪地跟犯罪者都不是本國人 09/14 16:35
11F:→ maniaque: 只要檢調確信此人是重罪的犯罪嫌疑者,就可處理 09/14 16:35
12F:→ andybg: 安佐的例子 重罪台灣也有管轄權 09/15 15:49
13F:→ CKYww: 是審判權不是管轄權唷 09/15 16:01
14F:→ maniaque: 打完才看到寫太快,想說懶得改了.... 09/15 16:26
15F:→ maniaque: 安佐是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吧 09/15 16:27
16F:→ songzhen: 不少國家公然侮辱其實是民事 09/15 17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