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a26821660 (拉LA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免扶養義務的問題
時間Sat Sep 5 15:28:34 2020
想請問一下各位,
昨天收到社會局寄給我公文,
要求我付安養中心的費用,
當下有打去詢問並告知狀況,
社會局請我去申請這個,
並告知我要準備證據
因為生父從我一歲就跟我媽離婚,
目前我31歲!
但是從離婚到現在對方也沒有寄給我媽錢,
然後也沒有探視過,
所以也不會有什麼證據在,
那我要如何舉證,
我可以申請對方的帳戶有沒有匯款紀錄嗎?
還是只能用人證證明?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42.73.189.106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599290916.A.CCB.html
1F:→ maniaque: 社會局要完成程序,媽媽那邊人證居多吧... 09/05 16:04
2F:→ a26821660: 所以我大概準備人證部份就好了嗎 舉證真的太難了 09/05 16:24
3F:→ taoist9999: 這要小心處理,曾有人被告過刑法第294條。 09/05 19:59
4F:推 jjeffrey1015: 找律師,舉證不難,裁定無溯及效力,目前的安置費 09/05 21:08
5F:→ jjeffrey1015: 用你還是要負擔 09/05 21:08
6F:→ babucar: 已產生的費用只能結清.目前法律無解.證據是你要提出.不是 09/06 00:37
7F:→ babucar: 法院幫你調.還是趕快提出告訴.早點判出來才能止血 09/06 00:38
8F:推 babucar: 律師的錢其實可以省下來.這種家事自己說最清楚.1歲就離婚 09/06 00:43
9F:→ babucar: 媽媽出來講一講就差不多了.沒想像的那麼難.只是訴訟期半 09/06 00:44
10F:→ babucar: 年到1年的安養費用.是跑不了的 09/06 00:45
11F:→ a26821660: 了解 謝謝大家目前就是等禮拜一去法院詢問過後就會送出 09/06 01:40
12F:→ a26821660: 訴狀 09/06 01:40
13F:→ a26821660: 費用我已經做好準備,只是希望不會拖太久能趕快止血最 09/06 01:40
14F:→ a26821660: 好 09/06 01:40
15F:推 jjeffrey1015: 家事裁定下來很快,不至於到一年半載 09/06 07:13
16F:推 KKyosuke: 沒那麼簡單 複雜的也可以搞很久 09/06 08:47
17F:推 LaplaceDemon: 法院早就炸量了 09/06 17:5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