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guoyuchain (什麼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與鄰居土地分割問題
時間Wed Sep 2 11:41:13 2020
家中的土地是一大塊有多人的名字要進行分割
但其實有分成
A.B.C.D.E五個地方(各自有圍牆做之前的記號)
A為家中三個親戚所有
B.C.D.E為其餘鄰居所有(其中A.B.C土地一樣大,D.E比較小)
而B地主因為位置於比較裡面土地比較不值錢,不妥協於現況分割請求法院整個重新分割
但家中和其餘CDE鄰居都不願妥協,所以B直接上法院調解
有兩個問題想請問大家
1.因家父不想與B鬥爭 想要不出席調解 想直接讓法院裁定 因為怕如果B鄰居 勝告 這邊
其他人需要負擔律師費用?
2.因為當時建房子時沒有白紙黑字 鄰居的長輩自己選擇靠內側的土地並以當時圍牆為標
記
現在後輩因為土地價值的關係而不服分割
我們該出席法院嗎?還是有什麼方式能夠爭取家中的權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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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guoyuchain: 補充 因為隔壁請的律師是地下錢莊類型的 09/02 11:42
2F:→ guoyuchain: 有版友建議我們需要在請一個律師過去嗎? 09/02 11:42
3F:→ bluedolphin: 對方有律師 你們也該有律師 09/02 11:52
4F:推 Nipperdey: 建議委任律師處理 09/02 12:28
5F:→ taoist9999: 依民事訴訟法第466條之3第1項意旨,第三審律師之酬金 09/02 12:43
6F:→ taoist9999: 才是屬於訴訟費用。因此第一審原告或被告之律師費並非 09/02 12:44
7F:→ taoist9999: 訴訟費用。 09/02 12:44
8F:→ taoist9999: 消極不出席又不遞狀,無法主張自己的權益,真有專業疑 09/02 12:45
9F:→ taoist9999: 問,應該向精通不動產的律師諮詢或委任他們來出庭處理 09/02 12:45
10F:→ taoist9999: 。 09/02 12:45
11F:→ taoist9999: 實務上認「分割共有物之訴」,不受原告聲明之分割方法 09/02 12:49
12F:→ taoist9999: 所拘束。 09/02 12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