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tr291161 (潮州斐勇俊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民事精神賠償請求權時效
時間Wed Aug 26 20:37:45 2020
對方約在107年6月對我提告刑事
108年2月不起訴確定
現在109年4月又就同一件事提告民事
被判決駁回
請問
如果我想就這件事反過來對他提民事精神賠償
時效是從107年6月起算2年(109年6月失效了)
還是108年2月起算2 年(110年2月失效還有救)
還是今109年4月起算2年(還有的是時間準備)
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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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songzhen: 因為他提告你所以精神賠償?我覺得你要先考慮勝率的問08/26 21:36
2F:→ songzhen: 題08/26 21:36
3F:→ songzhen: 題08/26 21:36
4F:→ songzhen: 題08/26 21:36
請問實務上這種情況通常不會成立嗎?
5F:→ CKYww: 有損害才有賠償 精神上的損害還是要提出相當的證據來證明08/26 23:32
6F:→ CKYww: 而訴訟是人民的權利 提起訴訟就算敗訴也並無不法 除非是到08/26 23:32
7F:→ CKYww: 誣告的程度08/26 23:32
如果因此有身心科的就診證明?
加上對方是「院檢之友」
民事法院會站在他那?
※ 編輯: tr291161 (114.39.146.37 臺灣), 08/26/2020 23:36:33
8F:→ tr291161: 對了有民法第129條中斷時效的適用嗎?) 08/27 01:38
9F:→ dd525252tw: 你要能舉證提告跟你的精神受損有因果關係...然後法院 08/27 09:04
10F:→ dd525252tw: 要採信 08/27 09:04
11F:→ taoist9999: 他行使憲法第16條所賦與的訴訟權,並非不法侵害。 08/27 18:41
12F:→ taoist9999: 刑事部分,如果你覺得他過去對你提起刑事告訴,有問題 08/27 18:43
13F:→ taoist9999: 的話,你可以對他提起誣告罪之告訴或自訴。 08/27 18:4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