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iwitwbybsb (羊咩咩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限定繼承相關問題
時間Sat Aug 8 08:37:14 2020
上個月先生因債務過多在車上燒炭自殺身亡,在此之前家人完全不知道他有銀行信貸,汽機
車二胎貸款,當舖,高利貸這些債務,甚至還拿土地房屋權狀去抵押設定借款(房子與我各持
2分之1),這段期間陸續接收到來自四面八方的催收,現在與公婆討論傾向限定繼承,因房子
仍與2名小孩居住使用,房貸還有21年450萬元左右,深怕拋棄繼承會影響到房子我持有的2
分之1被法拍什麼的
現在就限定繼承的部分也遇到各種難題,家人完全沒有概念,因此發文請教各位大大
1.若要走限定繼承,那有些債務我能先協商處理掉嗎,因為房屋抵押的部分一直威脅要執行
法拍
,娘家爸爸覺得先把錢還一還解除設定以後繼承才能過戶,但我爬文又看到有說債務都不能
處理,必須經過公告6到10個月的期限,債權人認領之後針對繼承的財產去分配給所有債權
人
2.高利貸,民間二胎那些不合法的也會包括在這些債權人裡面嗎?
3.而這6到10個月所欠的債務仍然會一直加計利息嗎?
4.他名下除了2分之一的房屋和一部汽車,一部機車,一部他爸掛在他名下的貨車之外還有
勞退6%那一項,其他都沒有任何財產了,若這些財產現值我先跟娘家借現金來還債務,房屋
我跟小孩繼續居住可以嗎?
5.如果這些現值低於債務,那債務人因拿不回全部借款不甘心,之後再向我們母子討債是否
不用理會了?
6.公告期限後再出現的債權人主張繼承人還債的話,我還是要還嗎?
7.我明白繼承了就要拿繼承多少財產去償還債務,例如繼承了現值150萬的財產,我向爸爸
借150萬償還,正常來說是否就沒有其他問題會再出現了?
我的工作在新竹,需要錢不能放棄工作,娘家在南部,2個小孩才小二跟幼稚園,我希望堅強
起來給他們正常的生活,又害怕沒處理好,導致往後讓孩子活在債務的恐懼中,老實說,高利
貸有找來社區我也相當害怕,出門也怕被圍堵,但我爸撥電話想找他們談,後來他們又避不
接電話了,我不知道該如何解決高利貸的危機
全家第一次遇到這種事,完全不知所措,也沒有概念處理,如果有了明確的方向,找代書處理
繼承遺產的事是可以的嗎
手機打字 很多描述不好的地方請見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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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JustSad: 1,妳的理解錯誤,債務協商與繼承關係不同 08/08 08:59
2F:→ JustSad: 2,既然不合法,如何用法理管轄? 08/08 08:59
3F:→ JustSad: 3,利息一直追加到清償日,除非另有協商協議終止 08/08 09:00
4F:→ JustSad: 4,同1,妳的理解錯誤,但不是不可能 08/08 09:02
5F:→ JustSad: 5,看不懂妳敘述,法理上看繼承關係 08/08 09:04
6F:→ JustSad: 6,法理上沒有登記都喪失 08/08 09:06
7F:→ JustSad: 7,同1,後面補充說明 08/08 09:06
8F:→ JustSad: 建議妳委任律師處理,避免認知錯誤與後續問題 08/08 09:07
9F:→ JustSad: 現行法律是限定繼承,妳們不必另外去申請 08/08 09:08
10F:推 tks9527: 你應該先花個5、6千塊拿這些問題去諮詢律師 08/08 09:09
11F:→ JustSad: 總債務-總財產=所有繼承人繼承的債務與財產 08/08 09:10
12F:→ JustSad: 並不是 總債務/繼承人-總財產/繼承人 08/08 09:11
13F:→ JustSad: 假設只有一個房子,你們各有一份,辦拋棄繼承 08/08 09:14
14F:→ JustSad: 才會是你們花錢買下他持有那一份,仍保有房產 08/08 09:15
15F:→ JustSad: 但如果你們其他人持有分是跟他的繼承關係有關 08/08 09:16
16F:→ JustSad: 你們持有的同時也要分攤他原有債務,所以不是如此 08/08 09:16
17F:→ JustSad: 與其資訊不足而且一個一個問網友還可能有盲點 08/08 09:17
18F:→ JustSad: 可以先請教法院免費的法扶律師釐清基本概念 08/08 09:18
19F:→ JustSad: 再委託一個律師處理 08/08 09:19
20F:→ JustSad: 你們該計算釐清是限定繼承好,還是拋棄繼承划算 08/08 09:22
21F:→ maniaque: 題外話啦,說真的,一個人能夠債務到這麼多又複雜 08/08 11:21
22F:→ maniaque: 竟然全家人都不知道....也算是厲害吧 08/08 11:22
23F:→ maniaque: 至於正題部分...1.現在民法就是預設限定繼承 08/08 11:24
24F:→ maniaque: 2.勞保有死亡給付,還有遺屬年金,這部分不列入遺產. 08/08 11:25
25F:→ maniaque: 債務部分不可能協商處理掉,一順位銀行就是要以房逼債 08/08 11:26
26F:→ maniaque: 但即使你跟銀行喬好,but 還有那麼多的其他債務啊 08/08 11:26
27F:→ maniaque: 房子還不如放給它法拍,二拍三拍特拍再行使優先承買權 08/08 11:27
28F:→ maniaque: 單單看到你娘家老爸這樣建議,真的可能會讓妳掉入另外一 08/08 11:27
29F:→ maniaque: 個坑.... 08/08 11:28
30F:→ maniaque: 然而,由於還有各式的借款會來找你家討債 08/08 11:28
31F:→ maniaque: 那種不是你說 "我辦了限定繼承,別找我",就可以處理掉的 08/08 11:28
32F:→ maniaque: 個人是認為要有搬家躲債的心理準備 08/08 11:29
33F:→ maniaque: 拋棄的話,中槍的就是次順位(對...就是他的公婆啦) 08/08 11:30
34F:→ maniaque: 當事人想要甩鍋給公婆燙死他們的話,才建議用拋棄吧 08/08 11:31
35F:→ maniaque: 對於銀行而言,誰還債,他們不care ,錢來最重要 08/08 11:32
36F:→ maniaque: 二胎什麼的也是如此 08/08 11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