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marcus1985 (歹命上班族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代購扣款失敗
時間Fri Aug 7 19:05:47 2020
A請B代購刷卡C公司產品
A匯款給B後,B幫忙代刷卡C公司產品後
收貨人填寫A個資地址,日後A確實收到商品
也開始使用該商品一個月後,C公司告知A
該張信用卡請款失敗,請A歸還商品或者
付清該筆款項
請問A該不該付款,A是否可主張善意第三人
拒絕支付該筆款項
補充A已經匯款至B戶頭,現在B消失不見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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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iscu: A本來就該付款給C 何來善意... 08/07 22:57
2F:→ iscu: B是A自己找的 自負風險 除非B是C推薦給A的 08/07 22:57
3F:→ iscu: 是代購 沒看清楚..那A要證實自己不是共犯.. 08/07 23:02
4F:→ maniaque: 收件人是B,B負有歸還物品的義務,若上法院也是告你 08/08 11:37
5F:→ maniaque: 因為告B拿不到錢,返還收回賣出的物品也是一條路 08/08 11:37
6F:→ maniaque: 物品當初是"交在你手上",所以自然找你 08/08 11:38
7F:→ maniaque: 善意第三人是今天C公司將物品交給B,然後B賣給不知情的你 08/08 11:38
8F:→ maniaque: 這樣才是所謂的 善意第三人 08/08 11:39
9F:→ maniaque: 而原PO所列的,並無法證明A跟B之間有無共謀 08/08 11:39
10F:→ maniaque: 或許法院可能判對A有利的結果(看A怎樣說服法官) 08/08 11:40
11F:→ maniaque: 把委託資料,匯款紀錄等相關承堂,證明自己也是善意第三人 08/08 11:41
12F:→ maniaque: 而A也提供跟B之間的聯繫紀錄,以及所使用的聯繫方式 08/08 11:41
13F:→ maniaque: 這樣子若法官採信,判A勝訴,那C就只能走A詐欺這一塊 08/08 11:42
14F:→ maniaque: 但是呢...若走詐欺,A拿到的物品是證物,可能會被扣下 08/08 11:42
15F:→ maniaque: 總之,個人看法是這樣, 08/08 11:43
16F:→ maniaque: A無須返還物品,但可能有被C告官,當詐欺共犯一起告 08/08 11:44
17F:→ maniaque: 那日後的訴訟出庭日,值不值,自己決定 08/08 11:44
18F:→ maniaque: 或者是A付完費用,換成A去告B詐欺,讓警察跟檢察官抓B 08/08 11:45
19F:→ maniaque: 了解意思了嗎??? 08/08 11:45
20F:→ maniaque: 若你返還或支付費用,業者基本上就不會再去告B, 08/08 11:47
21F:→ maniaque: 告官也是要花時間的,東西回來損失減少到最低,也夠了 08/08 11:47
22F:→ maniaque: 我若是業者,如物品拿不回或款項收不到,一定兩個一起告 08/08 11:48
23F:→ maniaque: 詐欺,不可能只告B 08/08 11:48
24F:→ maniaque: 你跑去問付費律師,大概也是得到這樣的分析吧 08/08 11:49
25F:→ maniaque: 這就是一般所說的三角詐騙 08/08 11:50
26F:→ maniaque: 而三角詐騙,基本上被害者都是把另外兩角一起提告詐欺 08/08 11:51
27F:→ maniaque: 所以倒楣的過水者通常為了避免日後當被告訟累 08/08 11:51
28F:→ maniaque: 會先還一還,然後腳色改變成被害者,去告真正的詐騙者 08/08 11: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