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ultratimes (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這樣有可能構成刑法309或310嗎?
時間Sun Aug 2 19:38:24 2020
因為大樓電梯只有一座
有時候高樓層的要搭電梯,1樓的電梯就會等很久
這時因為1樓的看到電梯升到15樓,然後覺得等電梯等到不耐煩
等到15樓下來後
大聲罵出
住15樓搭電梯,害電梯要跑這麼久,真的是浪費大家時間
請問這番言論有可能涉及妨礙名譽或是公然侮辱嗎?
特別是妨礙名譽這點,畢竟搭電梯是對方權利
但是你卻指控高樓層害電梯跑很久,這會有妨礙名譽的可能嗎?
雖然就事實上而言,高樓層確實讓電梯運轉比較久,所述言論為真
但是對方行使權利,卻說成他害電梯跑比較久,這有可能構成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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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ultratimes (1.175.211.194 臺灣), 08/02/2020 19:39:30
1F:→ maniaque: 那,住低樓層還搭電梯,不就??? (啪啪啪啪自打臉ing) 08/02 19:40
2F:推 Lailungsheng: 又沒有說住15樓的那個"U"搭電梯 08/02 20:26
3F:→ ultratimes: 可是當面對著人家說 不需要指名吧 08/02 21:25
4F:→ ultratimes: 不然你隨口罵不知道你名字的路人 也沒事嗎? 08/02 21:25
5F:→ ultratimes: 不知道名字 08/02 21:26
6F:推 Lailungsheng: 那如果出來的不是住15樓呢?因為我快遞送件,只要 08/02 21:54
7F:→ Lailungsheng: 五樓以上,通常我都會按頂樓…這樣我讓客人簽完名 08/02 21:54
8F:→ Lailungsheng: 時,電梯剛好就來了。 08/02 21:54
9F:→ DamnHungry: 現場有三人以上嗎XD 08/02 23:17
10F:→ jenoren: 縱使您所述屬實,也不會該當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之構成要 08/03 00:22
11F:→ jenoren: 件。(至於二者如何區分,請參文末之縮網址) 08/03 00:22
12F:→ jenoren: 「住15樓搭電梯,害電梯要跑這麼久,真的是浪費大家時間 08/03 00:22
13F:→ jenoren: 」這段話客觀上根本沒有貶低某人社會地位或人格之虞。( 08/03 00:22
14F:→ jenoren: 刑罰有最後手段性的要求,上面那段話連民法侵權行為都不 08/03 00:22
15F:→ jenoren: 會成立,遑論是刑法。) 08/03 00:22
17F:→ FakeGPS: 如果講浪費大家時間會被告 那可能從小到大 所有老師 同學 08/03 07:45
18F:→ FakeGPS: 老闆 主管 同事 都被告一輪了 08/03 07:46
19F:→ bluedolphin: 整天發廢文 害bbs文章這麼多 真的是浪費大家時間 08/03 11:18
20F:→ bluedolphin: 你要去告我了嗎 08/03 11:18
21F:→ Banridi: 洗澡洗15分鐘,大家都不用洗欸?我會被我女友告死? 08/03 23:03
22F:→ sindyevil: 說的是事實,也沒有貶低社會地位人格之類的有啥好告的? 08/04 12:57
23F:推 Jayferrari: 不要人身攻擊外嗆回去就對了!!! 08/04 16: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