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God03855 (richman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提早和解解除警示
時間Mon Jul 27 16:10:15 2020
大家好 想問一下
若是因為消費購物糾紛 對方污告詐欺
結果最後是一場誤會
雙方寫好的和解書 是要去偵查隊還是去受理案件的派出所呢?
打給165 他們叫我們直接去找偵查隊的詐欺業務承辦人
但律師朋友卻說 要我們去原派出所 請原派出所呈上 因為說案件尚未轉到偵查隊 說要這
樣轉@@
疑問很大的是 不是只有偵查隊才有權限解除警示嗎
那為何還要跑到原派出所
再者關於新版民眾解除警示帳戶書 並沒有提到 說要等案件到偵查隊 難道要等偵查隊送
地檢署發傳票 我才知道要去? 這樣不就失去寫和解書 想要提早解除警示的意義了嗎?
還請各位大大 幫忙求解?
附上刑警朋友 提供的新版民眾解除警示帳戶書
https://i.imgur.com/swjgvBI.jp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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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01.10.27.198 (臺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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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推 JustSad: 可以教我怎麼誤告對方詐欺嗎?我想學!07/27 16:58
2F:→ God03855: 有對方帳號 去警局堅持提告 後果自負07/27 18:12
※ 編輯: God03855 (101.10.27.198 臺灣), 07/27/2020 18:13:06
3F:推 loveloser: 要去偵查隊作筆錄 07/27 18:25
4F:→ JustSad: 原po你教的方法不叫誤告好嗎! 07/27 19:21
5F:→ JustSad: 堅持提告或誣告簡單,我想學誤告詐欺! 07/27 19:24
6F:推 q135q135: 請問酒駕被抓要怎樣才可以大言不慚的叫屈 請樓上酒駕哥 07/28 17:26
7F:→ q135q135: 斆一下 我想學 07/28 17:27
8F:→ q135q135: 教一下 07/28 17:30
9F:推 maniaque: J大,某人看我不理他,又回頭來搖你啦.....:D 07/28 20:11
10F:→ JustSad: 反正沒人重視過他的言論,讓他蹭熱度沒差啦 07/28 21:01
11F:推 jay111101: 詐欺是非告訴乃論,偵查隊一定會移送地檢 07/30 01:29
12F:→ jay111101: 就算有和解也是要等地撿偵結後才能解除警示 07/30 01:30
13F:→ jay111101: 你要快頂多就做筆錄的時候把和解書附上請偵查隊快送卷 07/30 01:3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