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jfgt7j8qgx (愛乾淨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買春違法?買新娘不違法?
時間Thu Jul 16 17:56:21 2020
之前聽聞禁止當妓是違憲的,好像是釋666
為什麼警察還是可以開罰?
嫖妓犯什麼法?
民間的越南新娘、大陸新娘仲介公司一堆
這種買賣婚姻的行為本質上是賣身吧?
不只買賣性行為,還有生育和人身自由
於倫理上應該更加罪惡深重吧?
怎麼一個罰一個不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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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songzhen: 仲介公司被罰的明明就有...你是不會google嗎 07/16 19:05
3F:→ songzhen: ews/life/breakingnews/2533616 07/16 19:05
5F:→ songzhen: 現在性交易合法 嫖娼都合法 前提是在性交易專區內 07/16 19:07
6F:→ songzhen: 只是實際上沒人設性專區 才變成你看到的情況 不代表嫖 07/16 19:08
7F:→ songzhen: 娼本身違法 07/16 19:08
8F:→ Jarerns: 1.罰的不是娼 罰的是不長眼在性專區外性交易 07/16 19:14
9F:→ Jarerns: 2.跨國婚媒跟有合法的 他們不合法是沒登記 開罰理由跟跟 07/16 19:16
10F:→ Jarerns: 你說的倫理半點關係沒有 07/16 19:16
11F:→ denal: 因為你問的是法律,不是倫理;而且聘金便是你認知倫理的一 07/16 19:56
12F:→ denal: 種,你要怎麼界定買新娘還是正常嫁娶?新娘的保障可以用人 07/16 19:56
13F:→ denal: 身自由等其他條例補上。 07/16 19: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