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zayvi1204 (五塊厝隊長上明珠莉亞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搭Uber不慎刮傷對方想告我損毀
時間Tue Jul 14 18:47:36 2020
代PO
我是個高雄攝影師
某天上台北工作後要坐高鐵回去,於是叫了一輛UBER,
司機並未到達指定地點,而是在附近的超商停下(旁邊又有一輛違停汽車)
導致路非常擁擠,當時的行李也很多
結果我的腳架不慎刮傷對方車的前保桿一公分傷口
如圖:
https://imgur.com/68GKJbh
我上車時馬上告知司機此事事情並與對方道歉
並在送達高鐵站後互相留LINE說之後保持聯繫,事後對方說明天請師傅估價再與我請款,
但我認為這種程度的傷口只需點漆筆即可處理
不需要進行局部烤漆
於是對方無法接受點漆筆處理,我也無法接受局部烤漆價格,認為比例不符合原則
於是不歡而散
過沒多久我收到松山分局偵查組的電話告知我對方提起刑事訴訟,請我先到案做筆錄
請問:
1.請問對方提刑事若不起訴,民事法院管轄權是否在被告這?(以原就被原則)
2.像這種小案件流程大約跑多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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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推 kery1120: 依照你的說法,毀損不會成立,毀損只罰故意 07/14 19:26
2F:推 iscu: 弄壞別人東西就要回復原狀。用點漆筆也太不負責任 07/15 08:30
3F:→ bluedolphin: 頂多告你民事 還要先調解 07/15 10:24
4F:→ maniaque: 給他告啊,這法官判賠的金額搞不好比裁判費還要低哩 07/15 10:58
5F:→ maniaque: 然後順道給他一星差評 07/15 10:58
6F:推 Apologize924: 這個你沒告訴他他說不定不會發現 .. 07/16 19:14
7F:→ xx10231202: 弄壞了,當然要烤漆,你知道點漆是什麼嗎? 07/17 19:10
8F:→ xx10231202: 而且烤漆也沒有比原漆耐用,對他來說還是很傷的 07/17 19:11
9F:→ maniaque: 最好啦,樓上你知道 "保險桿"是什麼材質嗎???? 07/21 17:15
10F:→ maniaque: 塑膠啦!!! 07/21 17:15
11F:→ maniaque: 保險桿烤漆 只是單純 為了讓整台車好看 而已~~~ 07/21 17: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