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Worker (禿鷹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土地遭他人佔用蓋屋問題
時間Sat Jun 20 18:50:52 2020
案件事實:
我於約莫四年前自祖父手中受遺贈土地一筆、持分1/8,而事後發現該筆土地
早在多年前在未有設定地上權、分管契約等情況下已被蓋了滿滿的違章建築,稍微調查一
下發現應該已經過了刑法320條的時效,只能走民事爭訟,然而這就產生了幾個問題想詢
問板上各位前輩:
一、因為土地上被蓋滿了違章建築、其中只有六個有門牌號可以確認被告,但其他沒有門
牌號的建築不知被告為誰要如何處理?
二、是不是需要擔心時效取得地上權的問題?
三、如果只請求民法767要求拆屋還地的話訴訟費用如何計算?
再麻煩各位幫我解惑了,感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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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推 CZXtar: 他們有取得建築執照嗎,沒有的話就先向縣政府檢舉吧 06/20 19:42
2F:→ CKYww: 實務上時效取得還蠻難的 應該不用太擔心 06/20 19:42
3F:→ maniaque: 1/8,在哪一塊你知道嗎??? 06/20 20:42
4F:→ maniaque: 而你努力費心討到錢,只能拿到1/8,其他都歸持份者的 06/20 20:42
5F:→ maniaque: 大家就坐等你出頭被釘,等拿到錢在輕鬆跟你奪走比例 06/20 20:43
6F:→ maniaque: 或者是你花了大把金錢去提告趕人,結果其他持份人 06/20 20:43
7F:→ maniaque: 看到你趕走了,連聲謝謝都懶得講,直接提變價分割 06/20 20:44
8F:→ maniaque: 拿錢走人,阿你的開銷就自己吞.....畢竟人家沒有拜託你 06/20 20:44
9F:推 scott2009: 分割共有物 06/20 22:43
10F:推 taoist9999: 問對方有無合法占有權源?不然就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 06/21 07:03
11F:→ taoist9999: 及前段,請求拆屋還地。 06/21 07:03
12F:→ taoist9999: 上述是民法,行政法方面就是去檢舉違章。 06/21 07:04
13F:推 Dueprocess: 拆屋還地的裁判費係以佔有土地面積之公告現值計算 06/23 10:51
14F:→ a9301040: 先分割,再來處理其他 06/23 13: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