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huanl (huanl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訴訟離婚及單親補助
時間Mon Jun 15 15:31:03 2020
男方與前妻離婚約六年,當時是協議離婚,兩個小孩共同監護,協議各自負擔一個小孩的生活費用,目前小孩與女方同住。
女方想去申請單親補助,因男方收入無法申請。女方說要去法院申請訴訟離婚及兩個小孩監護權才可申請單親補助,請問是這樣嗎?都已經離婚多年還可再申請訴訟離婚?
依照區公所說法單親補助是依雙方家長動產及不動產計算,能否申請跟監護權也無關。
另想請問萬一走法律途徑,女方是否有可能再要求贍養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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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1.83.22.201 (臺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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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CKYww: 既然已經離婚怎麼還會扯到男方收入?沒去登記離婚嗎? 06/15 23:16
2F:→ CKYww: 如果有的話就不可能再請求裁判離婚 06/15 23:16
了解謝謝
3F:→ CKYww: 法律上的贍養費是一方因裁判離婚而陷入生活困難才能請求 06/15 23:19
4F:→ CKYww: 沒有符合要件的話 能請求的是小孩的扶養費 06/15 23:19
※ 編輯: huanl (111.83.22.201 臺灣), 06/16/2020 10:46:1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