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neverlanding (想飛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被脅迫參與犯罪,如何求減刑?
時間Mon May 25 09:45:38 2020
請教各位大神一個問題,
甲男、乙女為同居男女,甲男常對乙女家暴,
乙女因經濟無法獨立,只能忍耐惟命是從。
甲男為實施"假刷卡、真借錢"犯罪,要求乙
女設立公司領用刷卡機,甲男招攬不特定人
假刷卡換現金後,要求乙女持單據向信用卡中
心請款,案情爆發後,乙女被依詐欺銀行達
一億元以上的共同正犯起訴。
因為乙女的行為很難說只是幫助,違法性的部
分又還沒到緊急避難的程度,好像只能從罪責
部分著力,但臺灣的刑法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
刑法的"脅從犯"概念,似乎起不了太大作用,
該如何主張才能幫乙女最大程度減輕刑責或不
罰呢?
感謝各位不吝指教!!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0.135.128.146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590371140.A.60D.html
1F:→ maniaque: 乙女設立公司.......你跟法官講經濟不獨立還是家暴 05/25 09:54
2F:→ maniaque: 法官大概只能笑笑吧 05/25 09:54
3F:推 labil01: 幫助犯本即應依情節量刑。 05/25 09:54
4F:→ maniaque: 沒作正當工作,只做詐騙,經濟獨立...? 05/25 09:55
5F:→ maniaque: 家暴有家暴法可以處理,經濟獨立要自己出去工作 05/25 09:55
6F:→ labil01: 緊急避難是無罪,本來就不符合,尚有其他自救手段 05/25 09:56
7F:→ maniaque: 法律面太多可以自救而不自救,卻選擇加入集團共同詐騙 05/25 09:56
8F:→ maniaque: 要用這當卸罪說詞,你認為呢?? 05/25 09:57
9F:推 Reichenau: 老實說就好 沒冤枉你 05/25 15:32
10F:推 KKyosuke: 看如何舉證被脅迫到無法反抗的地步...個人覺得不可能。 05/25 17:04
11F:→ songzhen: 毫無悔意的辯詞 哈哈 05/25 17:23
12F:→ JustSad: 不從晚上會凌虐,服從才能晚上當女王…… 05/25 17:49
13F:→ JustSad: SM角色的掙扎,心中的苦楚不是外人能理解的! 05/25 17:50
14F:→ bluedolphin: 即使有脅從犯概念 這個情況大概也不算脅從吧? 05/25 17:52
15F:→ taoist9999: 最近很紅的精神抗辯吧? 05/25 21:25
16F:→ taoist9999: 「宋世傑發瘋了」那個橋段可以參考看看。 05/25 21:26
17F:→ JustSad: 思覺失調的人也是被心魔脅迫犯案的,無罪啊! 05/25 21:33
18F:→ JustSad: 為什麼被男友暴力脅迫你們就不相信呢?因為有愛嗎? 05/25 21:33
19F:推 q135q135: 套用酒駕哥的邏輯 酒駕的人也是被心魔脅迫犯案的 無 05/26 00:50
20F:→ q135q135: 罪啊 05/26 00: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