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Hermess (取之有道)
看板LAW
標題Re: [問題] 房子買了39年才發現被設定抵押權
時間Tue May 12 00:34:09 2020
希望q135q135版友可以認真發一篇為原po解惑。
※ 引述《chyunyou (鋼鐵綿花糖)》之銘言:
去年8月因為老父年邁以高,單純想把透天過戶給小弟
調出了謄本才赫然發現被設定了"最高限額抵押權"
接著就自然跑去了銀行,詢問這該筆抵押權是怎麼回事
原來是前屋主跟地區農會有借貸,將該房屋設定"最高限額抵押權30萬"
之後跟老父交易了該棟房屋,但不知為何抵押權卻沒有塗銷
接著地區農會被銀行收併,該筆抵押權自然歸銀行
之後前屋主跟該銀行有債務往來,生前居然有200多萬的債務
前屋主兒子也死亡,前屋主妻子也年邁以高無力償還
接著當我們跟銀行提出希望塗銷該筆抵押權,銀行則說必須付30萬才能塗銷
之後到了去年12月,在民意代表服務處進行了三次的協商
銀行分行三次皆以總行無授權,所以不同意該筆抵押權的塗銷或是折衷15萬
但,當我們請銀行提出"當年該筆債權文件"或是"債權憑證"等類似文件時
銀行坦承他們已經找不到該筆文件或是其他資料
且也是當我們拿著房屋謄本,該銀行也才知道有這筆抵押權的存在
而我們也合理懷疑,其實當年前屋主早就清償完畢,只是沒有做塗銷
因年代久遠,相關的清償證明也無從找尋
現在已經經過了半年,變成銀行無法跟我們討該筆30萬,因為沒有債權憑證
而我們也無法塗銷該筆抵押權,銀行的說法是前屋主還有200多萬的債務
試問廣大的鄉民,真的只有走上打官司一途了嗎?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19.69.74.152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589121313.A.0FD.html
1F:→ taoist9999: 最多就是只能跟你們要30萬啊!05/10 22:49
2F:→ taoist9999: 其實不是跟你們要30萬,因為你們並非債務人,只是強制05/10 22:55
3F:→ taoist9999: 執行後頂多優先受償30萬而已。05/10 22:55
4F:→ taoist9999: 建議去跟金管會申訴,別浪費時間找民代。05/10 22:59
5F:→ taoist9999: 05/10 23:00
6F:→ taoist9999: 至於要不要找律師?05/10 23:01
7F:→ taoist9999: 我是認為把律師費省下來當和解金算了。05/10 23:01
8F:→ taoist9999: 銀行真的跟你打官司,從第一審打到第三審,那個律師費05/10 23:02
9F:→ taoist9999: 當和解金來解決,大家還省時間省心力來快速解決事情。05/10 23:02
10F:→ chyunyou: 請問至金管會申訴,是否可以跟銀行協商?05/10 23:14
11F:推 KKyosuke: 對方也沒辦法強執了 其實打個官司也行 不會太貴05/11 00:09
12F:→ KKyosuke: 總比給銀行30萬划算05/11 00:09
13F:→ KKyosuke: 你要銀行自己乖乖塗銷是不可能的 打個一審有判決銀行也05/11 00:10
14F:→ KKyosuke: 才有辦法繼續作業05/11 00:10
15F:→ CCWck: 不塗銷對你有差嗎?05/11 00:17
16F:推 KKyosuke: 將來轉手的時候有差(?05/11 00:26
17F:→ chyunyou: 單純父親覺得要乾乾淨淨的房產,他才能安心05/11 00:40
18F:→ Hermess: 直接民事打個【抵押權不存在之訴】訴求抵押權設定時間在05/11 00:46
19F:→ Hermess: 買屋登記時間之前。抵押權非你們與銀行之間的關係。05/11 00:46
20F:→ chyunyou: 感謝各位大哥指教,小弟我似乎想走"債權不存在"下去切05/11 01:01
21F:→ chyunyou: 畢竟銀行的確坦承拿不出該筆30萬元的債務05/11 01:02
22F:→ chyunyou: 資料跟舉證05/11 01:02
23F:推 demangel: 印象中看過類似的案子,應該蠻難的…05/11 01:11
24F:推 demangel: 但39年也真的太久了…05/11 01:18
25F:→ chyunyou: 請問demangel大,所謂的難處是指?05/11 01:23
26F:推 KKyosuke: 啥不存在 買賣又不會影響抵押05/11 05:24
27F:→ KKyosuke: 要塗銷抵押權走確認債權不存在+塗銷抵押權,打時效啊05/11 05:27
28F:推 Apologize924: 太扯了05/11 08:45
29F:推 jasonyeh: 其實不難耶,如果時間夠久就有民法第880條的適用,再依05/11 09:25
30F:→ jasonyeh: 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就好了05/11 09:25
31F:→ jasonyeh: 你打債權不存在沒用啊,因為抵押權登記還是沒塗銷05/11 09:26
32F:推 cape129: 實務上認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係「被合併金融機關設定」,當05/11 09:47
33F:→ cape129: 發生合併,其效力不及於另一金融機構之債務。05/11 09:47
34F:推 q135q135: 抵押權不存在之訴?本板永遠不缺愛不懂裝懂的咖小05/11 12:51
35F:→ andybg: 我家的案子跟你很像 差異在於祖母留的問題 我家是先打債05/11 17:57
36F:→ andybg: 權不存在之訴 贏了才能去處理塗銷抵押權 至於結果 第一審05/11 17:58
37F:→ andybg: 法官不知道怎麼幫兩邊搓的 後來當庭十五萬和解05/11 18:00
38F:→ andybg: 沒塗銷的話 將來貸款或轉賣都有問題05/11 18:01
39F:推 higger: 買賣為何不會檢查抵押權?05/11 19:21
42F:→ Hermess: 這兩個給你參考。不過還是建議諮詢一下律師。05/11 20:13
44F:→ Hermess: 確認抵押權不存在跟要求抵押權塗銷是可以一起訴求的。05/11 20:27
46F:→ chyunyou: to higger 因為家父當年對房屋買賣不懂流程05/11 22:01
47F:→ chyunyou: to Hermess 謝謝您的意見05/11 22:02
48F:推 q135q135: 法律事實不同的事件可以直接拿來引用?老話一句 本板永05/11 23:03
49F:→ q135q135: 遠不缺愛不懂裝懂的人05/11 23:03
50F:推 q135q135: 原po問的是最高限額抵押權 某個咖小卻引二個普通抵押權05/11 23:28
51F:→ q135q135: 的判決 是在搞笑嗎?不懂裝懂 貽笑大方05/11 23:28
56F:推 q135q135: 實在看不出某咖小為何引士院塗銷抵押權的判決來打臉自己05/12 00:08
58F:→ q135q135: 的用意為何?自取其辱嗎?多唸點書好嗎?05/12 00:08
59F:→ Hermess: 案號都給你了。士林地院108訴1113就是最高限額抵押權阿。05/12 00:12
60F:→ Hermess: 不看判決可以不要來亂嗎?05/12 00:12
61F:→ q135q135: 以某咖小的智商 我很難跟他解釋什麼是請求塗銷抵押權登05/12 00:15
62F:→ q135q135: 記之訴 什麼是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之訴 以及二者之區別為05/12 00:15
63F:→ q135q135: 何 也很難解釋什麼是給付之訴 什麼是確認之訴 以及二05/12 00:15
64F:→ q135q135: 者之區別為何 更難以解釋最高限額抵押權和普通抵押權之05/12 00:15
65F:→ q135q135: 區別為何 不是懂得查幾則判決就能改變某咖小不懂裝懂的05/12 00:15
66F:→ q135q135: 事實 多去唸點書吧 少丟人現眼了05/12 00:15
68F:→ Hermess: 希望你不會是之前被通緝的前版主05/12 00:17
--
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223.136.146.198 (臺灣)
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ebptt.com/m.aspx?n=bbs/LAW/M.1589214851.A.BD6.html
69F:推 q135q135: 啊原po不是自認很懂 又自認很會找判決 可以把給付之訴 05/12 01:19
70F:→ q135q135: 和確認之訴混在一起談 又很會當訟棍告人來維護自己的權 05/12 01:19
71F:→ q135q135: 利(X) 玻璃心(O) 那原po自己認真回一篇就好啦 看不懂 05/12 01:20
72F:→ q135q135: 為何要特地po這一篇廢文 05/12 01: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