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Lailungsheng (狼不會入眠)
看板LAW
標題Re: [問題] 精神病患vs.社會安全網
時間Sat May 2 10:05:49 2020
七、停止羈押期間,不得故意為刑事犯罪行為。
他殺人就不是故意了,還有什麼是故意...
法律人是不是瞧不起一般人的文字能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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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stanlyleu: 啥?不太懂你為何提這條 05/02 11:51
2F:→ stanlyleu: 殺人只有故意 沒有過失 過失只有過失傷害致死 05/02 11:52
3F:→ stanlyleu: 且此條文是針對已經獲裁定停止(之前的)羈押後 不得 05/02 11:53
4F:→ stanlyleu: 於期間中再犯故意相關罪責 05/02 11:53
5F:→ Lailungsheng: 他就因為不是故意殺人無罪了,我才想知道他還能故 05/02 12:09
6F:→ Lailungsheng: 意什麼... 05/02 12:09
7F:→ Lailungsheng: 神經病做什麼都不是故意啊 05/02 12:09
8F:推 CCWck: 沒發病的時候還是有故意犯罪的可能啊 05/02 12:13
9F:→ Lailungsheng: 我覺得醫生的意思很清楚,他在殺人時是神經病,不 05/02 12:34
10F:→ Lailungsheng: 殺人就沒有病,謝謝。 05/02 12:34
11F:推 Bluesemen: 你平常是神經病,殺人時候思緒正常,也是有罪 05/02 13:04
12F:→ CKYww: 醫生的診斷是說他在審理期間經過治療 有恢復部分思考判斷能 05/02 13:20
13F:→ CKYww: 力 但被害妄想還是存在吧? 05/02 13:20
14F:→ CKYww: 而且刑法第19條阻卻的是罪責的責任能力 不是故意啊 05/02 13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