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boy87861 (boy87861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室友兼二房東因不喜歡我正在趕我走
時間Tue Apr 7 18:03:47 2020
如題
簽約迄今已4月有餘
對方因為不喜歡我就找了各種理由希望我搬走
像是在家時間較長卻沒負責更多家務
公共區域打掃不夠主動
和室友之間互動社交太少
但我根本沒有任何違約、違反生活公約或是做不好的地方
在家時間較長也是因為個人職業屬於在家工作接案型
也會主動幫忙佈置公共區域
另一位分租室友對我沒有任何怨言
反而也不懂對方(二房東)為何要這樣趕人走
目前工作繁重加上畢業製作實在分不出心神搬家
況且不論搬家
光是找房子看房子本身就是一件令人感到疲憊的事情
目前我的態度堅決不搬
對方(二房東)有可能會私下直接和房東解約藉此趕走我
難道租房子還有這樣的試用期嗎...
不喜歡這個租客就要趕人走的嗎;-;
而且對方已經私底下找了朋友來看過房子
他的朋友也確認沒問題可以入住
對方(二房東)又是法律系學生
因為這件事情感到非常無奈疲憊
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...
想請問他藉私自解約趕走二房客有任何問題嗎
這樣對我們的權益有什麼損失
或者我們有權拒絕搬離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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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boy87861 (180.217.131.238 臺灣), 04/07/2020 18:11:48
1F:推 Hermess: 看合約怎麼寫,不過分租就是和則來分則去。畢竟風險都是 04/07 18:09
2F:→ Hermess: 二房東擔。 04/07 18:09
3F:推 Bluesemen: 你有很多費用可以找他求償,別被他唬住了 04/07 19:15
4F:推 tomshiou: 還可以跟他要找房子的租金 04/07 23:24
5F:→ tomshiou: 有簽約不用怕 04/07 23:24
6F:→ tomshiou: 而且二房東沒繳稅就是違法 04/07 23:25
7F:推 LaplaceDemon: 提早趕違約叫他拿押金來賠阿 04/07 23:49
8F:→ LaplaceDemon: 要是房東說趕人就可以趕 就不會有這麼多遇到爛租客 04/07 23:50
9F:→ LaplaceDemon: 不繳租金還要花一堆時間上法院得到一個滿是垃圾的 04/07 23:51
10F:→ LaplaceDemon: 房子了 04/07 23:51
11F:→ sindyevil: 主要是看你們合約怎樣簽訂,但老實說同住的二房東背負的 04/08 09:22
12F:→ sindyevil: 壓力會比一般房客多一點,如果都不愉快,就雙方商議下解 04/08 09:23
13F:→ sindyevil: 決方案. 04/08 09: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