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atimhome (Bear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關於代非直系血親屬放棄心肺復甦術之法律問題
時間Mon Mar 23 16:55:58 2020
各位法律版大您們好:
想詢問如果因爲病患(已昏迷)的小孩(均已成年)都不出面處理醫療問題,已報警請警方聯繫上小孩,但小孩都置之不理。
後續如果由病患的兄弟姐妹代為決定簽署同意安寧緩和醫療同意書(也就是說不施行心肺復甦術、拔管後不在插管治療)之後是否有無法律糾紛?
例如被小孩提告未經過他們同意,簽署放棄緊急治療?因對侵權法律不明瞭,還請各位大大協助。
(病患已無配偶,協議離婚,小孩監護權歸女方)
目前病患的兄弟姐妹已對小孩提告刑法第295條的遺棄罪,但警員說案件可能要跑三個月以上。
家屬不忍看病患為了等小孩同意而繼續受苦,還請求版大們幫忙,謝謝,感激不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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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137.194.81 (臺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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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atimhome (114.137.194.81 臺灣), 03/23/2020 16:56:43
※ 編輯: atimhome (114.137.194.81 臺灣), 03/23/2020 16:57:36
※ 編輯: atimhome (114.137.194.81 臺灣), 03/23/2020 16:58:07
※ 編輯: atimhome (114.137.194.81 臺灣), 03/23/2020 17:04:08
※ 編輯: atimhome (114.137.194.81 臺灣), 03/23/2020 17:04:39
1F:推 KKyosuke: 理論上不會有法律問題 因為應該沒有醫院肯讓你們簽 03/23 23:44
2F:→ KKyosuke: 我不太相信明知病患有直系親屬 會有醫院敢擔這個責任 03/23 23:45
3F:→ atimhome: 醫院其實有給我們簽了,但因為小孩一直不出現,所以我 03/23 23:58
4F:→ atimhome: 們目前是又撤除了同意書在等小孩。但醫院一直在問我們 03/23 23:58
5F:→ atimhome: 的意願。 03/23 23:58
6F:→ maniaque: 已經提告遺棄罪了,基本上你兄弟姊妹簽了也沒啥刑責 03/24 09:48
7F:→ maniaque: 有進司法體系,剩下就是檢察官跟警察傳喚子女的事情 03/24 09:48
8F:→ maniaque: 子女想告?? 想要被檢察官洗臉洗到脫皮嗎??? 03/24 09:50
9F:→ maniaque: 家屬的定義 雖然與親屬有點差別 03/24 09:51
10F:→ maniaque: 但以兄弟姊妹的立場,不簽,不就跟那些子女作差不多的事? 03/24 09:5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