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barkleykidd (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遊戲帳號被封號
時間Tue Mar 10 21:01:18 2020
遊戲GM無故封鎖我跟朋友的帳號一共49隻
理由居然是說我們多開帳號被系統偵測到(請看附件照片)
所以違反遊戲公平性
問題是遊戲規章並無寫明多開帳號會封鎖帳號(請看附件照片)
何況我們都這樣玩那麼多年了都沒事
半年前有一次多開被鎖帳號
那一次客訴後GM回覆說"多開帳號並無違規,只是不建議"(請看附件照片)
為何這次堅持不幫我解除鎖帳?
何況大家都是開很多個帳號在玩
為什麼只鎖我一個?鎖我的帳號完全沒道理
何況我帳號裡面還都有遊戲代幣(元寶)
造成我很大損失
打電話去客服(我有錄音)
客服這次居然說多開帳號就是算開外掛
我跟她說隨便一個瀏覽器都可以多開帳號上線
她還是堅持多開就是外掛
說我違反遊戲規章第五點: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5.GM(遊戲管理員)有權立即暫停任何可能危害遊戲系統的遊戲帳號上線的權利(例如:使
用外掛等),並依公平公正原則處理。所有玩家必須配合GM的詢問及測試等要求,並應遵
守GM的裁決,不得以他人代玩、看不懂文字、離開遊戲、對話視窗關閉、遊戲視角無法觀
察四周或其他理由規避詢問及測試,並不得對GM進行恐嚇或侮辱等行為。堅持封鎖我的帳
號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GM就是一直跳針說他們"現在認定多開角色就是外掛"
以前是為了給你方便才讓你多開
現在就是不能多開了
問題是你遊戲規章又沒載明多開會永久封號
何況第五點是說GM有權"暫停"帳號上線的權利
注意是暫停!!不是永久封號呢!
何況我根本沒使用外掛
她要解讀多開就等於外掛
那整個伺服器真的都可以關了
因為大家都是開2隻以上
真的無法理解!
我已經向消保會提出申訴
但我不認為他們就會因此退讓
我的理解是我根本重頭到尾沒違規
因為遊戲規章根本沒說多開角色會被永久封號
根據規章第六點
多開角色造成任務重置甚麼的損失由玩家承擔而以
並沒有永久封號這回事
何況第一次被鎖時GM還跟我說我多開沒有完全違規只是不建議呢!
請問一下版友~以我的狀況
我直接請律師會比較快解決嗎?
律師費大概多少?我可以要求賠償律師費讓她出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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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barkleykidd: ......照片無法縮網址貼上~請見諒 03/10 21:03
6F:推 sonickid: 線上遊戲多半會有帝王條款,他可以決定你 03/10 21:19
7F:→ sonickid: 能不能使用他們的服務,無條件 03/10 21:19
8F:→ sonickid: 你一定是同意那些條款才能註冊成功 03/10 21:20
9F:→ sonickid: 這部分你還是看清楚「所有」條款吧 03/10 21:20
10F:推 iscu: 暫停十年也是暫停 03/10 21:32
11F:→ iscu: 找律師跟找消保官都沒啥意義。除非你帳號價值個幾百萬 03/10 21:33
12F:→ iscu: 這種官司打下來隨便都要一年起跳 03/10 21:33
13F:推 ultratimes: 哪家有帝王條款?敢鎖我試試看 03/10 22:23
14F:→ ultratimes: 然後黑的公司的卻不怕消保官,慘一點玩家和消保官一 03/10 22:25
15F:→ ultratimes: 起被告咧,所以消保官面對麻煩企業也很節制 03/10 22:25
16F:→ ultratimes: 還有,你有沒有用外掛,遊戲公司有認定權,只要由他 03/10 22:28
17F:→ ultratimes: 們認定有,不論事實為何都認定有 03/10 22:28
18F:→ ultratimes: 但我還是要跟遊戲公司嗆,敢鎖我試試看 03/10 22:28
19F:→ barkleykidd: GM說多開角色就是算開外掛~整個不合理,網頁遊戲耶! 03/10 22:40
20F:推 SiaoBen1996: 多開有類似如轉移遊戲幣等行為 照規章都是可以鎖的 03/10 23:43
21F:→ JustSad: 簡單說,類似告批踢踢一樣,你同意使用條款。 03/11 09:07
22F:→ JustSad: 其次是虛擬貨幣與帳號的價值不是天堂,沒有「公定價」 03/11 09:08
23F:→ JustSad: 再其次是遊戲公司可以退你其他遊戲帳號、虛擬寶補償 03/11 09:09
24F:→ JustSad: 以上還是遊戲公司肯負責、還不夠名氣想鳥你。 03/11 09:10
25F:→ JustSad: 多開帳號、或拿你違反規定回應,除非捏造或你後臺夠硬 03/11 09:12
26F:→ JustSad: (跟U刑化世界永遠擔心害怕的後臺有點不一樣的後臺 03/11 09:13
27F:→ JustSad: 否則跟女友變心一樣,怎麼說怎麼做還是分手。 03/11 09:14
28F:→ JustSad: 你屁股搖再用力腰力再好她也是想換一台發動機。 03/11 09:16
29F:→ JustSad: 也許有瑕疵,判定違規是不可動搖的92共識。 03/11 09:17
30F:→ maniaque: 另外,誰說中華民國沒有帝王條款??? ^_^ 03/11 16:27
31F:→ maniaque: U大師可以去跟祖國登記戶籍,然後你中華民國戶籍就沒了 03/11 16:27
32F:→ maniaque: 這條夠帝王吧...... 03/11 16: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