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azaz45312 (浪子回頭看到鬼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因賭博案收到法院傳票
時間Fri Feb 21 21:46:42 2020
事情是這樣子的...
家人因為參與網路賭博被警方抓包
先後去了警察局跟地檢署
也坦承了犯行並交代清楚下注過程及細節
之後收到地檢署寄過來的
“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”
以為之後不用再跑一次法院的說
殊不知最近收到法院寄來的傳票
備註上是“審理”字樣
想請問這個程序代表什麼意思?
是否可能在這次出庭就能知道判決結果呢? 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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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taoist9999: 既然是被告,也認罪了。就乖乖去法院,不然呢? 02/21 23:53
2F:→ CKYww: 雖然我沒當過被告 不過不用太擔心啦 乖乖跑一趟就好 02/22 07:00
3F:→ maniaque: 法院法官覺得案情有要釐清,而且搞不好可以無罪歐.... 02/22 09:48
4F:→ maniaque: 快去找可以脫罪的點吧..... 02/22 09:49
5F:→ wea567: 哪裡無罪....都認罪了= = 02/22 10:17
6F:→ yesohya: 遇到不認同網路賭博是公然的法官就好了 XD 02/22 10:22
7F:推 Bluesemen: 證人吧,簡判的話會用訊問不會用審理 02/22 11:54
8F:→ azaz45312: 謝謝各位的回應 02/22 11:55
9F:推 a9301040: 認罪請求緩刑比較實在 02/22 16:07
10F:→ maniaque: 對,沒錯,當事人是"自認為"有犯罪,加上警察檢調也是認為 02/23 10:32
11F:→ maniaque: 但法院法官是獨立審判,可不是檢察官送啥就判啥. 02/23 10:32
12F:→ maniaque: 簡判一般就是當事人認罪情況下,不開辯論,法官直接寫 02/23 10:33
13F:→ maniaque: 可是,檢察官寫的訴狀,不見得法官全盤接受啊.... 02/23 10:33
14F:→ maniaque: 啊要是觀念比較先進的,會發現裡面有貓膩跟不利被告的 02/23 10:34
15F:→ maniaque: 檢調看法,那,開個庭把你再抓來問一問,合理吧 02/23 10:3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