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llu (ㄚ儒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在餐廳跌倒老闆是否有責任
時間Sat Feb 15 14:06:17 2020
我在一家餐廳因為地板破洞踩進去導致蹠骨骨折
當下有告知店員且店員有拿冰塊給我冰敷,
同行友人也可作證。
但原本以為只是腳扭傷,後來過了一周之後依舊很痛
才去照X光,才發現蹠骨骨折,也已開立醫生證明。
後來告知老闆後,老闆表示未保公共責任險且後續也不聞不問。
想到要回去拍照存證時,已經有修補痕跡修補好了。但還是有拍照看得出來。
在家已經休息一個月無法上班(因個人為業務無法拜訪客戶)
詢問市府諮商律師後,
原本打算寫訴狀告刑事過失傷害。
但查了一下,發現此餐廳登記
並未在台南市政府規定的必須保公共責任險的範圍內。
請問這樣老闆有責任嗎?
還是看檢察官怎麼判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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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推 cute101037: 有責任。 02/15 14:11
2F:→ saltlake: 不管告刑事還是民事都有時效,請自己把握好 02/15 14:24
3F:→ dreamsletter: 沒有公共責任險 不代表你不能透過民事拿到錢啊 告就 02/15 23:47
4F:→ dreamsletter: 對了 02/15 23:47
5F:→ bluedolphin: 沒有規定必須保不代表他不用賠 只是你要告而已 02/17 11:17
7F:→ twin1949tw: %E9%96%8B%E5%BA%97%E7%99%BC%E7%94%9F%E9%A1%A7%E5%A 03/10 00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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