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ultratimes (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告對方的委任律師是訴訟常見手段?
時間Sun Feb 9 11:54:41 2020
通常個人告個人,或是企業間訴訟不容易這樣玩
因為個人通常不太敢去惹律師這種法律比你還懂的人
企業間因為大家都有法律團隊,反而訴訟都會注重在訴訟主題本身
那如果是消費者和企業,或是勞工和企業這種
企業對勞工或消費者的律師提告,是不是一種常見的手段?
因為通常黑到底的企業也不怕玩官司,反正都已經被你告了
告對方的委任律師
一來讓對方律師"公親變事主",本來只是收錢幫忙打官司,自己卻變成被告
雖然律師自己也知道要告成功沒那麼容易,但是莫名被告總是會讓自己添幾筆不良紀錄
如果律師正義感不是那麼強,很有可能就此打退堂鼓,不幫原告訴訟了
再來也可以達到殺雞儆猴的功效
因為這家企業會對律師提告
所以導致遇到這家企業的訴訟案件,變成沒有律師敢接案
當然會有正義感很強的律師,但一般律師應該都不想淌渾水
至於要用什麼告,通常用些芝麻小事,反正自己不要吃誣告就好
最有可能的當然是妨礙名譽,畢竟上法院提告對方的不是
這種行為本來就可以告妨礙名譽,就算不成立也不會吃誣告
但是幫忙打訴訟卻會被告,應該會嚇退不少律師吧
畢竟拿錢的卻會公親變事主
所以告對方律師,是現在企業對於消費者或勞工之類的訴訟,會玩的手法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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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JustSad: 你被狗咬不找飼主直接衝進去咬狗的概念 02/09 12:01
2F:推 bassmaster: 一樓XD 02/09 12:43
3F:→ bassmaster: 你覺得做律師的還會怕訴訟喔,這樣就被嚇退還混個屁== 02/09 12:44
幫辯護或幫人打官司,和自己變成被告是兩回事吧
那種上法院絕對是不一樣的
重點是這種麻煩的訴訟何必要接,接好打的就好了
是否面對大型企業,有可能用這種方式讓各家律師不想接這些案子
4F:→ saltlake: 樓上忽略了律師靠為他人訴訟維生 02/09 14:14
5F:推 hebe720330: 推一樓,快笑死 02/09 15:56
※ 編輯: ultratimes (36.238.107.242 臺灣), 02/09/2020 16:32:27
6F:→ wallachia: 會不爽然後玩更狠 02/09 17:20
7F:推 LaplaceDemon: 委任是別人的事 被找麻煩就是自己的事了 你覺得呢 02/09 17:31
8F:→ JustSad: 不聽路過群眾勸阻,堅持狗沒被咬過一定會怕呢! 02/09 20:10
9F:推 wieter: 律師每天跑法院,怕你告他?而且告妨害名譽這種小案,除非 02/09 22:47
10F:→ wieter: 直接國罵下去,大部分在地檢就不起訴了 02/09 22:47
如果是一般人當然不怕
但若提告者對方是個大企業,而且可能是個黑到底的企業呢?
11F:→ bluedolphin: 沒有咬人專業的認為自己可以咬的贏天天咬人的? 02/10 00:44
※ 編輯: ultratimes (36.238.107.242 臺灣), 02/10/2020 01:58:53
12F:推 ocean11: 老實說 律師還比較怕黑道 至於被告根本家常便飯 02/10 02:30
13F:推 Apologize924: 什麼企業有差嗎 你那個訴狀拿出來一看就知道了 02/10 06:13
14F:→ JustSad: 你們大家不要再說了!他會告我們……的律師XD 02/10 08:48
15F:→ JustSad: 無辜律師:幹!干我屁事? 02/10 08:48
16F:→ a9301040: 沒啥好怕的,反告回去,看誰比較會玩程序。出這種招就沒 02/12 00:20
17F:→ a9301040: 招,弄不好還賠更多 02/12 00:20
18F:→ taoist9999: 律師公會,不會反制嗎? 02/12 15:24
19F:→ taoist9999: 有些要當事人濫訴的律師,是有可能被懲戒的。 02/12 15:24
20F:→ JustSad: U大師已經跟他的律師研究要告樓上的委任律師了。 02/12 15:36
21F:→ JustSad: 翻譯成白話文叫:空穴來風沒事的北欺! 02/12 15:36
22F:→ JustSad: 更正:空穴來風沒事找事的北欺!(我沒委任律師不怕啦! 02/12 15:3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