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weihong0719 (痞子妹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贈與與繼承問題
時間Tue Feb 4 21:40:33 2020
各位大大好,想請問
大致內容是
祖母要把名下一棟房子贈與給我
爸爸有負債
但因為有上網查詢法條
1148-1
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,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,該財產視為
其所得遺產。
意思是說若不幸祖母在贈與我房子兩年間過世,這間房子會被視為遺產,這棟房子將來會需
要拿去抵銷爸爸的債務嗎?(我的認知是若這筆被視為遺產,依照繼承順序我是不能繼承這
間房子,最後房子必須讓爸爸繼承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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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yesohya: 不是這意思 02/04 21:55
2F:推 kejun: 你搞錯了. 你. 父. 祖母. 你不是你祖母的繼承人. 02/04 23:22
3F:→ kejun: 你爸爸才是繼承人. 02/04 23:23
4F:→ kejun: 若你祖母今天把她名下的房子給"你爸", 那她兩年內過世的話. 02/04 23:24
5F:→ kejun: 那房子就視為"祖母"的遺產. 02/04 23:24
6F:→ bluedolphin: 所以生前贈與給孫子就沒有被兒子繼承的問題惹? 02/05 03:01
7F:→ maniaque: 那是遺產稅在算的基礎,跟財產處分無關 02/05 09:52
8F:→ maniaque: 法條修改是為了約束逃漏稅,再者,你也不是被繼承人 02/05 09:52
9F:→ maniaque: 被繼承人順位在你爸沒掛之前,輪不到你啊.... 02/05 09:53
10F:→ taoist9999: 那是仿照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而立法的,立法主旨是為了 02/06 22:42
11F:→ taoist9999: 保護「債權人」,贈與還是有效的。 02/06 22:42
12F:→ taoist9999: 而且你不是繼承人,除非子輩通通都拋棄繼承後,這樣子 02/06 22:43
13F:→ taoist9999: 身為孫輩的你,才有可能是繼承人。 02/06 22:44
14F:→ taoist9999: 你爸拋棄繼承之後,他就不是繼承人,民法第1148條之1 02/06 22:44
15F:→ taoist9999: 對他也就不適用了。 02/06 22: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