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gtapassioner (gtapassioner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離開新創團隊 (民法債務問題)
時間Thu Jan 23 01:38:41 2020
各位大大好,小弟有一些問題想請教,因為是法律白痴,所以問的問題可能有一點無知,請各位見諒。
大意:小弟大學畢業後曾經參與一新創團隊,在校園內提供創新服務,但因為營運不善,隊友一一離開(包括創辦人)。只剩下我跟另外一位留下來(簡稱b) 。而後來B有找其朋友幾位加入這個團隊。
後來,我因為有其他人生規劃,再加上覺得這種新創服務虧錢機率高,本來希望和B一起結束這個團隊,但B認為這仍有希望想要繼續做。因此我和B協議離開,他也同意(這部分也有line內容留存)。而我離開前後,聽說他最近將這個團隊登記成學校的社團(大約十來人,而B當社長),然後和其他學校餐飲廠商有要合作推出這個服務(B和該廠商有簽約),具體上就是廠商出錢出設備,而社團的人出人力的概念。
現在的問題癥結點在,小弟認為這服務無法營利,甚至有可能會因此負債,欠下債務。本來小弟希望這個東西徹底中止,但可惜他們仍希望繼續做。因此,我擔心在我離開之後的團隊所產生的負債,會不會讓我莫名淪為債務人。(我目前沒有替團隊或任何人作保,只有私訊截圖的離開聲明,還有他的同意離開)
問題
1.我會不會在離開之後莫名背債,假定未來因經營不善而有債務,債主優先要向誰索賠?如果那些團隊的人全部跑走,債主會不會找到我。
2.廠商在這個案例中如果營運不善,廠商在簽約下有沒有可能跟團隊討投資額?然後這一筆錢有沒有可能淪為我的負債?
或許這種問題有點奇怪,因為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很茫然。我有查過公司法相關規定,但又想到B所簽約的社團名義好像和一般公司又不同。因此不知道公司法相關規定能不能適用於此案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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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推 Zarooor: 你所謂的"離開" 是怎麼離開?? 01/23 07:42
2F:→ JustSad: 送你離開、千里之外、債務仍存在。 01/23 08:02
3F:→ gtapassioner: 離開是指就是完全退出這個團隊,不介入營運。 01/23 08:26
4F:→ saltlake: 完全退出團隊? 你有公司股份嗎? 你還在公司決策機關嗎? 01/23 09:05
5F:→ gtapassioner: 我目前沒有股份,因為他目前算是新創團隊(現在已登 01/23 09:17
6F:→ gtapassioner: 記成學校社團,有跟若干學校廠商有往來) 。雖然我 01/23 09:17
7F:→ gtapassioner: 非創辦人,但是算這個團體元老級人物 團隊一開始我 01/23 09:17
8F:→ gtapassioner: 就在,現在是裸退(沒有股份,他們獲利我也無權分) 01/23 09:17
9F:→ gtapassioner: ,由學弟B和後來加入的人繼續營運。只是多少會擔心 01/23 09:17
10F:→ gtapassioner: 會不會之後產生債務會扯到我身上(目前無負債,我是 01/23 09:17
11F:→ gtapassioner: 指離開之後所產生的),因為目前是學生社團非公司, 01/23 09:17
12F:→ gtapassioner: 所以公司法可能不適用。 01/23 09:17
13F:→ gtapassioner: 有查過公司法 但是感覺這也非公司(因為無登記,只 01/23 09:21
14F:→ gtapassioner: 有在學校登記一個社團) 就是學生社團和廠商合作提 01/23 09:21
15F:→ gtapassioner: 出的新創服務,所以不知道公司法規定適不適用 01/23 09:21
16F:推 victory63015: 這頂多是民法合夥吧 01/23 12:48
17F:→ bluedolphin: 只要有明文說明自己退出團隊 團隊也沒有繼續用你名字 01/23 13:28
18F:→ bluedolphin: 那應該就沒問題 01/23 13:28
19F:→ gtapassioner: 感謝樓上的回覆 我有跟那位B(現在是負責人)聲明離 01/23 13:40
20F:→ gtapassioner: 開,有說從此以後我跟這個團隊無關,也不會過問並介 01/23 13:40
21F:→ gtapassioner: 入,並有將這些聊天紀錄截圖保留(他的回覆也有保留 01/23 13:40
22F:→ gtapassioner: )。 01/23 13:40
23F:→ gtapassioner: 我只知道他們會用原本的品牌名繼續,而他們之間會簽 01/23 13:41
24F:→ gtapassioner: 新合約,沒意外應該是由B代表去簽 01/23 13:41
25F:→ CCWck: 發個存證信函比line好多了 01/23 14:20
26F:推 taoist9999: 發存證信函 +1 01/23 15:25
27F:→ taoist9999: 我個人覺得該創新團隊類似非法人團體的組織。 01/23 15:26
28F:→ gtapassioner: 感謝樓上的回覆,的確目前非法人,因為是學生設立。 01/23 15:30
29F:→ gtapassioner: 本來當初想說做得穩定就登記成有限公司。但目前有在 01/23 15:30
30F:→ gtapassioner: 學校登記社團,應該算大學學生自治團體吧 01/23 15:30
31F:推 taoist9999: 真的要搞的話,建議是股份有限公司或閉鎖性股份有限 01/23 15:33
32F:→ taoist9999: 公司。 01/23 15:33
33F:→ gtapassioner: 感謝樓上的回覆,不過這部分應該就是B和其團隊該擔 01/23 15:37
34F:→ gtapassioner: 心的,畢竟我已經跟B聲明退出了> < 01/23 15:37
35F:推 taoist9999: 合夥在民事上要負無限清償責任,公司股東原則上是以 01/23 15:38
36F:→ taoist9999: 其出資額為限,對其公司負責任(無限公司或兩合公司 01/23 15:38
37F:→ taoist9999: 全台灣各剩不到十家,就不必研究這類公司了)。 01/23 15:38
38F:→ gtapassioner: 謝謝您的回覆> < 他們應該之後會有新的簽約。而舊的 01/23 15:41
39F:→ gtapassioner: 話已經中止了,團隊目前是處於中止重整狀態。 01/23 15:41
40F:推 taoist9999: 公司法對有限公司規定並不完備,我在公司法群組看到幾 01/23 15:44
41F:→ taoist9999: 乎一面倒是建議股份有限公司較佳,甚至閉鎖性股份有 01/23 15:44
42F:→ taoist9999: 限公司的彈性更大。 01/23 15:44
43F:→ gtapassioner: 雖然不太懂法律 但是乍聽之下覺得有限公司比較有保 01/23 15:46
44F:→ gtapassioner: 障 01/23 15:46
45F:→ KHlawtel: 公司的種類要看具體股東結構,各種都有好也有壞,沒有 01/24 20:29
46F:→ KHlawtel: 一手好牌的 01/24 20: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