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okcDurant35 (奧客拉賭爛圓仔)
看板LAW
標題[問題] 大樓營業間接使用大量公用電問題
時間Mon Jan 6 00:10:31 2020
想請問一種狀況
如果大樓中有人因營業,間接大量使用公用電問題,這部分還是要住戶平均分擔嗎?
例如:
1. 某層樓常有客人進出,大量使用電梯
但是不好證明他們營業使用的比例,這個比較模糊
2. 樓下營業,洗衣店或洗車,大量使用水,所以抽水馬達抽水耗電
這種應該自行與自來水公司申請營業用水,不能跟住戶用水一起嗎?
這類的情形有辦法處理嗎? 還是要看管委會要不要處理呢 謝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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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推 Lailungsheng: 有些大樓的管理費是分成住家跟商用.例如60/坪/住家 01/06 00:33
2F:→ Lailungsheng: 120元/坪/商用 01/06 00:34
3F:推 KHlawtel: 看管委會 01/06 01:36
4F:推 saur176: 大樓土地使用區分為何呢 01/06 08:41
5F:推 Hermess: 你可以提議題。在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表決。 01/06 10:34
6F:→ okcDurant35: 好的 謝謝 01/07 21:45
7F:→ KHlawtel: 一層一戶還是一層多戶? 01/08 11: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