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dan0206 (很美的妳很傻的我....)
看板LAW
標題二手屋交屋後發現地下車位牆壁漏水 地面積水
時間Fri Jan 3 16:53:35 2020
近期購入一戶屋齡6年二手大樓
目前交屋2周 前後過程屋主在合約及口頭皆未告知有任何較大瑕疵
由於前幾日下大雨,發現車位嚴重積水
仔細觀察壁面有疑似修繕痕跡
詢問社區經理/建商/原屋主後證實半年前確實有修繕過此車位壁面滲水
我方認為此瑕疵若購屋前即得知顯然影響購屋意願以及價金
故除了請對方聯繫相關單位儘速修繕外 還提出進行車位價值折讓協商(約車位行情10-15%
價金)
對方及仲介拒絕車位價值協商
認為車位壁面是管委會以及建商責任 賣方沒有一定要告知的義務
想請問我只能吞下去 承受將來可能車位一修再修的後果嗎?
且我認為我將來誠實告知也會影響將來賣屋價格...
個人認為邏輯上似乎不太合理
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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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F:→ a9301040: 協商不成就是提告,或者吞下去 01/04 19:33
2F:→ Blue6: 同樓上,另外注意時效 01/08 10:39